释义
指居官者廉洁自奉,不与民争利。
辨析
[反义] 与民争利
典故
公仪休,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客人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客人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被免官,今后谁还肯给我送鱼?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屋子,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公仪休担任鲁相以后,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
公仪休自己也是身体力行的,拔葵去织。看似不近情理的、带有寓言性质的故事中,所蕴含的有深度的治国之道。现在国家针对官员经商办企业三令五申予以禁止,又出台禁止官员在企业兼职兼薪的举措,所有这些,除了肃贪反腐的需要外,就是为防止官员与民争利而导致社会两极分化而采取的治国之道。
用例
(庄又言曰)臣愚谓大臣在禄位者,尤不宜与民争利,不审可得在此诏不?拔葵去织,实宜深弘。(《宋书·谢庄传》)
源流变化
【拔葵去织】 《史记·公仪休传》一一九3102: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司马贞索隐:“雠,音售。”事又见于董仲舒《元光元年举贤良对策》(《汉书》五六2521):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故公仪子(休)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
后来用【拔葵去织】,指居官者廉洁自奉,不与民争利。《宋书·谢庄传》八五2169:(庄又言曰)臣愚谓大臣在禄位者,尤不宜与民争利,不审可得在此诏不?拔葵去织,实宜深弘。|徐勉《为书诫子崧》(《梁书》二五384、《南史》六○1483):若此众事,皆距而不纳。非谓拔葵去织,且欲省息纷纭。|《魏书·封回传》三二761(并见《北史》二四893):(郑云)谓回曰:“我为安州,卿知之否?彼土治生,何事为便?”回答之曰:“卿荷国宠灵,位至方伯,虽不能拔园葵,去织妇,宜思方略以济百姓,如何见造而问治生乎?封回不为商贾,何以相示?”云惭愧失色。
又作【拔葵饮水】,饮水:喝清水,表示清苦廉洁。明·李开先《闲居集·四·寄鄢陵尹张风台四首(其二)》:旧政烦苛从实减,新来户口不虚增;拔葵饮水真廉吏,会有天书早见徵。
也省作【拔葵】。宋·杨万里《诚斋集·四六·谢赐御书表》:啮雪饮冰,勉企拔葵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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