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逻辑的重要性,越来越被我们的社会认知并推广
对最近才热起来的最高检对正当防卫新解释,今天可以就我们河南十年前的这个旧案与诸君一同探讨下。
我们首先来看法不向不法让步这个新说法的由来,最早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工作报告:媒体披露“昆山反杀案”后,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支持公安机关撤案,并作为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指导福州市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致不法侵害人重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责。
以此来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光明日报今日评论说: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
并进一步指出:对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无论从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份的工作报告,还是光明日报就该工作报告的进一步评论解读,我们都已经毋庸置疑的是,司法精神有了明显的进步。
这种进步会让善良、正义者们少一些维护善良与正义的枷锁,而对犯罪分子或者依仗金钱、权势者们多一份来自于司法与民众司法精神、个人意识进步反制。
当然在正当防卫成为社会进步的一把利器时,我们也需要注意到我们社会进程的实质性收获,即司法实践开始在新的方向获得新的独立感。
二、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赋予社会的利剑
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说法即:司法实践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道德标准;既守护公平正义,又弘扬美德善行。
在以前我们经常探讨道德标准,但却缺乏了人文与司法逻辑链,我们探讨的道德就成了空中楼阁,在人文的逻辑补位后的道德是,是非对错很重要。
在司法的逻辑补位后的道德是,对于那些敢于以身试法去侵犯他人利益者,坚决不会给予这类人任何机会在事后把自己洗白成受害者。
我们的社会对人文和司法逻辑的补位不能说这次的改变是很大的进步,应该说这将是我们社会以百年为期的良善工程,不容一丁点马虎大意的标志性进取。
然后我们再来看我们河南的这起十年前的旧案,纸白君对这样的旧案向来不感到奇怪或者说奇葩的,因为十年前的河南和十年后的河南是有很大不同的。
以我们河南的了解,十年前是人为逻辑远大于人文、司法逻辑的,十年后的今天不能说人文、司法逻辑远占上风,因为人为逻辑落后意识还存在。
三、从人为逻辑大于一切,到人文、司法逻辑大于一切
所以十年前发生村官儿子以城管身份,带领他人私闯民宅这类的事,绝非偶然性,而是一种必然性,在这个人的思维中,人为逻辑高于一切。
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下相关案件:2009年,当时常卫云的丈夫联络当地村民对时任村支书许某进行举报,纪委调查后给予许某警告处分,因此两家产生矛盾。
2009年7月3日,这是许某当城管的儿子许振军第一次上门滋事的时间,这一天,常卫云头部被许振军等人打伤,经法院鉴定系轻伤。
7月19日晚上9时左右,许振军再次带人上门闹事,跺铁门、翻高墙,而彼时的常卫云还在医院治疗,家里只有丈夫、儿子和女儿。
等警方赶到时,许振军已经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3月21日,新乡中院重新审理后宣判称,张好峰和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许振军的家人经济损失9.1万余元。宣判后,两家人依旧不服,又向河南高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件已被最高检接受申诉。
这个案件的起因、过程、审判结果我们已一目了然,复杂吗?并不复杂,关键还是司法逻辑是否补位的问题,为什么不认定正当防卫?为什么认定故意杀人?
这必须要追溯我们对私闯民宅的认知,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受法律保护。
要知道这是《宪法》赋予中国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践踏这项中国人的基本权利,不仅是在对国人相关权益进行践踏,还是在践踏国家根本大法。
在该案件中,面对村民举报,涉事村官也已经被当地纪委查实有违法违规的事实并受到处罚,但依然敢纵容自己的城管儿子多次带多个壮汉私闯举报者民宅。
四、我们的根本大法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绝不容忍穷凶极恶者挑战
此行为不仅穷凶极恶,甚至可以说无法国家根本大法,无视国民基本权利,面对如此穷凶极恶之徒,被私闯民宅者报警之后,仍然需要在家园中必要自卫。
在这个司法逻辑的前提上,再加上最近提出的法不向不法让步精神,我们很难得出捍卫自己家园的那家人致死私闯民宅者是故意杀人。
更何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当地相关部门也没有履行对合法举报者进行保护的责任,这不仅是打击合法举报者的权益,也是增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随后的多个法院对该案的认知,似乎并不关心司法逻辑的重要性,而是更在意谁家的人死了,以此为司法走向,这必然会导致我们的司法无法体现其真义。
而今最高检已接受该案的复核,相关新闻指出:2020年4月9日,最高检答复她说,材料收悉,经审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已将该材料转河南省检察院。
该案件可能要重新进行调查处理的流程,这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关注的案件,因为它不只是司法逻辑可能会补位的大问题。
它还是两个家庭惨剧不再发生的大问题,为什么村官的城管儿子敢不顾已怀孕的妻子去私闯民宅?为什么村民的儿子也只能不顾已怀孕的妻子去反击?
我们的司法只有从根源上杜绝本该由司法解决问题,决不能让个人去以暴力来解决,否则必须为此背负上沉重的代价,这是为所有家庭间的矛盾负责。
那么让我们静静期待,我们社会最新提出来的法不向不法让步精神,能否在更多的类似案件上真实体现?对这一点,纸白君是希望完全可以全面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