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某教改班出了个事故,一名年轻女教师在科学课上做热气球实验,不幸打翻酒精灯,致前排4位小朋友被烧伤住院。
有未经证实但也八九不离十的消息显示,伤情似乎蛮严重,涉及脸、胸还有手臂,大约三度烧伤。
我是学化学的,自然对实验室的酒精灯有所了解。当年在学校,做个实验,老师对酒精灯的使用千叮咛万嘱咐,绝对要按规则操作,灭灯要盖帽,不能明火添加酒精,能用电加热的时候坚决不使用酒精灯。
这也是长年累月的经验之谈。因误操作酒精灯而被烧伤的,没有万儿也有八千。本来,化学实验就有着一定的危险性,毕竟化学反应没有量化的数据可遵循,这化学实验出了事故还情有可原,但如果因酒精灯这种工具泼洒烧身,那肯定属人祸了。
做实验的宗旨就是安全第一,胆大心细。如果以这个来考量,局小的年轻女教师,做得相当不够,事实也证明了一切。可以想象,当突发问题后,年轻女教师的惊慌失措,酒精的蔓延和过火,那是一瞬间的事。闪燃。
当你没规避掉前期的一切隐患,那事故一旦发生,神仙也无能为力。
有两点疑问想与当事女教师探讨下。
首先,实验前对酒精灯做过检查吗?测试过热气球实验所需的燃烧时间吗?配备多少酒精量心里有谱么?也许有人会骂我事后诸葛亮,这不出事没事,一旦出事,那就是你的失误了。
其次,女教师就没一点安全距离意识?不知道酒精的易燃性?本身在教室里使用酒精灯这种危险器具就极不合适,况且还是针对三年级的娃。小孩子的随机应变能力很有限,如果换个初中生,可能场面又不一定如此糟糕了。
我无意对当事女教师有过多的指责,也很清楚她目前的懊恼和悔恨,这一切都不是她所想要的结果,但我觉得校方应该对这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局小,常州小学的金字招牌啊,能进局小者,非富即贵,不然那动辄5、6万一平米的学区房谁扛得住。所谓招牌,自然要标新立异,制造潮流。这种科学实验课,对于三年级的孩子而言,有多大意义?直接用言语描述一下么就好了,无非一个朴素的物理低级原理,又何必冒着风险为孩子们具象化,实在要画面感,不如网上down个视频播放一下得了。
现在的小学,排位越靠前,越特么事儿妈,什么都想绣出花。孩子们累,其实家长们更累,觅小推ABCD,局小肯定是不甘落后要上甲乙丙丁的,这美其名曰叫软实力比拼,又或者叫教育模式大比武。
往前推30年,哪个学校有这样那样的花花肠子,虽然看上去很美,但也要能让学生们消化掉的。这还是低端的热气球实验,真怕局小领导一高兴,让老师们模仿富兰克林的风筝实验,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风雨夜,局小老师手持风筝的铁线,然后呼唤出“我捉住闪电了”的喜悦。
这样的画面感,绝逼高大上,也符合局小的外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