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法医秦明系列,其中有一个章节的名字就叫做“狂乱之刃”!这一次,我仿造这个名字,来讲一个27年前北京发生过的血腥案件——狂乱之锤!
1990年4月15日,一场大的风波刚刚过去不到一年,整个北京城似乎还没有从事件中完全恢复过来,显得有些萧条。
早晨六点多,一个沿街打扫的环卫工人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一个露宿街头的外来人员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而周围就是大量的垃圾!
“同志,你醒醒,我这儿要打扫一下!”
可这人仿佛没有听见一般,他有些不耐烦,上前推了推,没想到刚一推,这人居然就这么翻转过来,而身下居然是一大片的血迹!
很快,北京特大凶杀案侦缉队的大队长许欣来到了案发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是被钝器打击头部致死的。而身旁还满是他随身携带的各种物品。
经查,死者是来北京上访的外地人员,上访不成就不离开了,在市区内靠捡垃圾为生。没想到居然在露宿街头时被人杀害了。
许欣看了看这里的位置,接近繁华地段,即使是半夜时分,也并不是没有人经过,凶手敢在此作案。真的是胆大妄为!
许欣和郝维启、韩文祥等人商量过后,觉得本次的凶手多半不是为了钱财,受害者明显很贫困,但不能排除是情杀或者仇杀。
可能是北京市特殊的政治地位和此时是敏感时间段,这起案件被警方高层重视,要求尽快侦破,还北京一个安定团结的环境。
但很快,许欣他们发现,这起案件远不是这么简单的!
通过许欣团队搜查整理,早在1990年3月,北京市就已经连续发生两起拾荒和盲流人员被伤害的案件了,但两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被人用钝器将头部打成重伤,没有致死。
两起案件,受害者一个是在地下通道中睡觉,一个是露宿天桥下。两个人虽然没死,但对被袭击时发生怎样的事情一无所知,案件就此搁浅了。
现在居然又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警方不得不将这三起案件串并起来进行侦查了。
许欣和郝维启、韩文祥仔细研究案情后,发现了一个特点。许欣指着时间表说道:“三起案件,两两之间都是相隔五天。”
郝维启点点头说道:“没错,凶手三个案子时间上相隔很近。”
韩文祥皱了皱眉头说道:“如果这个推论成立,再过五天,很可能就会有另外一个人被杀?”
三人互相看了看对方,心情都是一阵沉重。从三个现场来看,都是大量人流通过的地方,脚印指纹非常多,而且通过查问现场,也没有目击证人看到可疑人物。这三个案件仿佛是一个人或者一伙人做的,但仔细一想并案证据都不是铁证,作案也不是一成不变,比如第一、二起案件被打伤的男性头颅上的伤口显示是类似于锤状物的东西,但第一起的伤口上却有微量的砖头碎末,后来在现场找到了一块儿砖头;第三起却是一根木板条,上面用铁丝绑了块砖头;第二起则是纯粹的钝器。
然而之后的科技手段却打了三人的脸,通过技侦人员仔细的检查,发现找到的两个凶器上的指纹完全一致,表明这三起案件可以并案处理,但这一并案却给许欣团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许欣看了看眼前的技侦报告,望了望窗外的景色,突然想起刚刚破获的许广才杀人案!
“难道,又碰到了一个连环杀手?”
从1988年到1990年,北京市出现了一个非常疯狂的杀人狂魔,他就是许广才,直到1990年4月3日,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才抓住这一罕见的变态杀人辱尸狂魔!
没想到,还没有出4月份,就又出现了另一个另一个连环杀手?
许欣心理暗暗祈祷,自己团队的运气不要这么背!
五天过后,一切却是风平浪静。许欣他们都是长出了一口气,心中那个想法也渐渐淡了下来。
但此时,天津公安局却面对一起棘手的案件!
就在北京“4.15”案件发生后不久,天津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和平区发生一起盲流人员被害案件,刑警部门出动后,发现现场是在繁华街道上,很多人经过,经过现场走访,发现并没有人注意到可疑人士。
天津市公安局非常重视这起案件,但经过搜查,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但死者头上伤口表明,凶器应该是类似锤状物的东西。果然,在离现场不愿的垃圾堆附近,找到了一根木棍,上面绑上了砖头。他们在凶器上提取到了指纹,但寻找了很多重点人口,包括附近的流浪汉和乞丐,都没有发现对得上的人员。
此时,他们还不知道北京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夜晚,北京已经是灯火通明,但很多盲流拾荒人员已经开始纷纷占据有利地形,此时已经是5月份了,天气逐渐变暖了。很多盲流选择在天桥和地下通道生活,如果能占据一个好的位置,无疑能舒舒服服度过一个夜晚。
在繁华街道上,有个男拾荒人员找了个角落,躺了下来。到了十一点多,天空突然飘起了小雨。
“妈的!怎么下起雨来了?”男子紧了紧身上的破麻袋,向角落里缩了缩。他不知道,这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夜晚!
清晨,有人发现了他的尸体。很快,许欣团队赶到了现场。许欣看了看现场的情形,和郝维启、韩文祥交换了一下目光:又是类似的一起案件!
昨夜下过雨,底面还比较湿滑。许欣团队本来觉得不会有什么发现,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一组雨鞋的脚印,这是一种波浪状雨鞋。
许欣看了有些兴奋,没想到下雨反而帮了他们。
郝维启若有所思地说道:“想不到这个杀人犯居然敢在雨后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出来杀人!他为什么偏要雨后,而不是雨中或者是下雨前呢?”
韩文祥也点了点头:“这一点很重要,杀人犯虽然喜欢半夜或凌晨,但我发现他似乎不怎么注意杀人场所,也并没有什么反侦察能力。”
许欣想了想,说道:“之前我们一直认为,杀人应该是为了钱财或者情仇。之前觉得拾荒人员和盲流不会是因为钱财被杀,现在看来,杀人者说不定就是为了这些人身上的少得可怜的钱。谁会为了这么少的钱而杀人呢?”
郝维启和韩文祥互相看了一眼,异口同声回答道:“是乞丐!”
在许广才案件中,韩文祥为了破案,就多次和北京站的丐帮打交道,但这次,凶手作案地不是在北京站,而是在街头、地下通道或者是天桥下,这又是另一伙人了。
说起北京的丐帮,清朝后期开始就有了,在民国初期,逐渐形成了两派,也就是“黄杆子”与“蓝杆子”。
所谓“黄杆子”,是指贵族乞丐,满清宗室八旗子弟因生计或其他原因而沦为乞丐者,聚众为群,其首领就叫做“黄杆子”。一般由出身显赫的王公贝勒充任。作为“黄杆于”的丐帮成员,他们平时并不出来沿街叫化乞讨,而只是在重大年节,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年关、十五元宵节到京城各店铺去乞讨。他们多会些曲艺,类似“响丐”,以艺行乞。
而“蓝杆子”则是京城普通乞丐的组织及头目的称谓。其成员系由贫苦无靠者、鳏寡孤独废疾者、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底层人士所组成。很明显,这就是京城丐帮的“净衣派”和“污衣派”。
但演化至今,早期的“黄杆子”基本已经烟消云散了。而“蓝杆子”也早已经分化,京城本地的乞丐是有固定的地盘,固定的套路,而外来的乞丐则是四处游荡,一会儿是盲流,一会儿又是拾荒人员,甚至很多上访人员也会成为乞丐。
韩文祥首先找到了京城本地的乞丐头头,跟街头这帮人打交道,是需要耐心细致的。因为北京站的七大帮派是有固定地点的,但街头丐帮活动场所并不是绝对固定。但因为这样的原因,他们也可以称得上耳目众多,韩文祥让他们密切注意丐帮中有没有类似的可疑人等存在。
同时,追查雨鞋的人也有了新的发现,北京橡胶五厂的员工经过辨认,发现疑凶穿的正是他们生产的雨鞋!
许欣他们经过分析,判断凶手很可能并不是在北京的上访人员,而是乞丐或者是盲流等长期在北京生活的人。
此时,郝维启围绕受害者的身份开始调查了。
目前为止的四名受害者,来自不同的四个省份,包括安徽、湖南、河北和山东。面对四个不同的省份,郝维启一个一个地调查清楚。这些人中,一名是乞丐,两名是收废品的,还有一个是上访人员。
但可惜,调查清楚后,发现这些对破案没有什么帮助。
6天以后,有一起案件发生了,但这起案件的受害者活了下来。这是一名上访人员,来到北京后人生地不熟,身上又没有带钱,就在街上的一个角落找个地方躺下了,没想到睡到半夜,突然感觉到头上一阵剧痛,他急忙跳起身来,看到一个男人手持一个木棍,他连忙大声呼救,但那个男人依旧又打了他好几下,才扔掉木棍逃之夭夭。
许欣他们拿到凶器后,吃了一惊,因为这是一根木棍,但上面用尼龙绳绑上了一块砖头,看起来怪模怪样的。
许欣也算是见多识广,但这样的凶器,还是第一次看到。
受害者还告诉警察,这个人穿得破破烂烂的,很像是乞丐!
在这几天之后,韩文祥像过筛子一样将案发地点附近的乞丐过了一遍,但没有发现嫌疑人。
而许欣和郝维启则开始进行蹲点,案发地点集中在东城区和宣武区的天桥和地下通道,由于警力有限,只能在案发现场和周边地区实行蹲点,其他地区则无法照顾到。
但令他们感觉到吃惊的是,7天后,在崇文区又发生了一起袭击流浪汉的案件,受害人当场死亡,而4天后,在前门附近的天桥下又发生一起类似案件,受害者也被当场打死!而这两次行凶,都在附近找到了凶器。经过分析,证明这些凶器都是在现场临时拼凑的,证明凶手选择对象,基本都是临时起意!
连续发生的两起案件,让许欣团队陷入了痛苦的思索。从作案现场来看,凶手可以说是杂乱无章,甚至是故意留下了凶器,而且作案时根本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就下死手,这和以往的连环杀手案件变现形式有很大出入。甚至可以说,他不应该是一个正常人!
经过深入分析,许欣团队认为,这次的凶手很可能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而且是处于狂躁期的精神病患者!因为只有不正常的人,才能如此的无法无天,杀起人来毫不犹豫,而且多次作案后反侦察能力丝毫没有长进,现场还留下了太多明显的线索。
但与此同时,天津市却发生了两起和上次在和平区同样的针对盲流人员的凶杀案,造成一死一伤。天津警方面对连续三起类似的案件,但却苦于没有线索,只能采取加强巡视,控制重点人口的方法,想在下一起案件发生前,抓住杀人凶手。
北京市和天津市都是直辖市,连续在市区繁华地段出现凶杀案,让当地警方都非常挠头,而且这种案件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非常敏感,尤其是有上访人员被杀,更是引起了社会上的各种议论。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公安局和天津市公安局分别将辖区内发生的系列案件上报国家公安部,这一下不得了,公安部立刻发现这7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和侵害对象对非常相似。于是由公安部牵头,组织京津两家的公安局联合办案。
两家联合办案后,立刻就开始向各个周边省、市和自治区发出协查通告,询问他们是否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但经过调查发现其他地区都没有发现类似的情况。
经过许欣团队和天津警方的相关办案人员讨论,这个案件的凶手很可能是同一个人,而并案后,他的身份就不大可能是一个有固定地盘的本地乞丐,而是一个流浪者或者拾荒人员,因而才可能在天津和北京之间来回流窜作案。
同时,这个人还很可能是个狂躁型精神病患者!
现在,两市的公安人员已经将这个人的作案特点进行了归纳整理:
(1)侵害对象均是露宿街头的盲流人员,从身份上看,除2名是来京临时露宿街头的外,其余均为捡废品和上访、乞讨人员。
(2)作案时间有一定连续性。作案时间的间隔一般为5天左右,且每次作案都是在子夜至凌晨5时之间。
(3)作案工具特殊。大都是自制的较粗糙工具在现场附近临时捡寻的。11起案件中有7起使用的凶器是在木棍或木板条的一段,用塑料绳、麻绳或铁丝绑上砖头、水泥块,制成的类似锤状物;有两起是先用长约一米的木棍和木锤;直接用水泥块或锤状钝器物的各1起。
(4)受害者在受害时所处状态和被打击部位相同。11名受害者都是在熟睡中被钝器打击头部。7名死亡的被害者中只有1名有轻微的搏斗过程。打击部位集中,都在头顶部,一般是5至7下,均造成重度颅脑损伤。
(5)作案地点集中在繁华地段,主要是车站,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盲流人员夜间栖息之处。
(6)作案不计后果,反侦察意识不明显。11起案件中有10起将作案凶器随手扔在现场;在3起现场提取到作案分子的足迹,其中2起相同,均为波浪状雨鞋足迹(北京橡胶五厂产)。
(7)从作案动机上看,几起案件所侵犯的对象均是那些身无分文的盲流人员,图财动机不明显;同时,这些盲流来自四面八方,有的刚到北京就遇害,因私仇而杀人的可能性也不大;受害者除1名老年女性外,其余都是男性,且年龄偏大,情杀的可能性也极小。
根据以上案件的特点分析,专案组认为精神病杀人的可能性很大,同时不排除盲流人员之间进行报复杀人。
吃透了案情后,两地的公安局就开始了针对性的布置。
一、考虑到盲流人员内部犯罪的可能性较大,对于那些来京乞讨、上访、露宿街头的人员逐一进行调查,该遣返的遣返,该收容的收容,既可以保护他们,也可以了解这些人具体的情况。天津市也开始对这些人员进行挨个排查和遣返。
二、扩大巡逻控制的区域。本着“布口袋”打现行的策略,北京警方把力量重点凡在组织警力进行巡逻控制上。由市局刑侦处牵头,组织崇文、宣武、东城等分局的刑警、治安联防队员600多人,从晚上12点到次日凌晨,以“两站一线”(两站:北京站、永定门;一线:北京站——前门——永定门站)等发案地为中心,对外地人可能露宿的街道、地下通道等地全部进行控制。而天津市也在和平区附近派了大量人手进行蹲守,争取在案犯再次作案时将他擒获。
功夫不负有心人!1990年6月5日凌晨1时,在宣武区北纬路农贸市场内,一个拾荒人员受到了歹徒的袭击,他的惨叫声引起了附近巡逻干警的注意。干警赶到现场,发现歹徒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头。许欣他们很快赶到现场,经过比对,其脚穿雨鞋的足迹与发生在北京天桥和天津和平区的两起案件现场足迹完全相同。至此,这个作案12起,杀死七人,重伤五人的杀人狂终于被抓获了。
现在,可以揭开这个杀人狂的庐山真面目了!
孙长友,男,58岁,安徽省怀宁县农民。1977年与村干部闹矛盾,因其妻子
劝阻,恼羞成怒,将其妻重伤致死,被判服刑15年。服刑期间因怀疑有人故意欺负他,事事与他作对,又打死1人。1981经安徽省阜阳地区精神病院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于1986年被保外就医。1988年流浪来京,长期露宿街头,以捡废品为生。
将孙长友抓获后,经北京安康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科检验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妄想症)。其病症具体表现为:
(一)病史时间长,一直未得到治疗,已成顽固性。孙在中年时就表现出有一定的精神障碍,据其子孙敦杰说:“我父亲年轻时很固执,说话办事和别人不一样。”服刑时表现得时而胡言乱语,时而沉默寡言,性格孤僻、暴躁。1986年保外就医后病情未见得好转,曾因上户口问题多次纠缠当地政府机关,并以此为借口来京上访,先后三次被遣返回乡。由于孙长期过着这种衣食无着,精神压抑,社会适应严重不良的生活,其原有的精神分裂症日益加重,出现了幻觉、幻想性妄想等症状,这种妄想观念不断深化,其内容月脱离现实越显得荒谬离奇,而本人对此却坚信不移,毫无自知力。
(二)感知障碍和思维障碍是孙长友实施杀人活动的病理基础。孙的感知觉已发生了严重的障碍,已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他说:“那天(1990年5月22日)夜里,当我推着车子走过那里(北京前门地下通道)时,看见一个穿着夹衣服的女人在睡觉,一条两尺多长的青龙蛇精贴在她身上,发着绿色青花光。”据孙讲,其它几个受害者在受害时,也都是“身上有青龙蛇缠绕,发着荧光”。孙的思维障碍比较牢固,联想散漫,思维荒谬,逻辑倒错。他说:“我是月亮上负责斩龙的!”由于受病理性感知觉障碍,思维障碍的支配,孙长友已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
精神病杀人在整个杀人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其危害性却十分严重,给整个发案地区的社会治安造成一定危害。加之人们对精神病本身所具有的一种恐惧感和无奈感,案件极易被人们加工润色后传播开,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社会诸矛盾的增多,人们心理上承受压力有增无减,个别人由于社会适应性差,易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心理障碍,严重者则会在不能自控的情况下伤及无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加强对精神病杀人的研究和防范有着极为重要的社会意义。
北京警方经过艰苦卓绝的蹲守,终于将这个恐怖的杀人狂魔绳之于法!
精神病人杀人,是不会判死刑的!
但必须对这类人进行严格地管控!
否则对那些无缘无故就失去生命的人是非常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