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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缘起
一转眼,古龙离世已整整35年;而《多情剑客无情剑》问世,更是已逾半个世纪。
1968年问世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小说的大成之作,台湾作家曹正群曾经评价说:“《多情剑客无情剑》不仅是一部阐明武学真谛的书,还是一部写尽人世间世态炎凉的人情历史画,更是一部触动社会现实,探索人生的警世名著。”
古龙去世时,他的好友、武侠小说作家乔奇敬献了一幅挽联,上联即“小李飞刀成绝响”,盖棺定论了《多情剑客无情剑》一书在古龙作品中首屈一指的重要地位。
所以以重温《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形式纪念古龙,很是应景。
本文主要内容形成于25年前。
神奇的是,稍稍调整补充,修改了有关时间概念,就如刚刚写就。
这当然不是说狗屁文章有什么神奇,而是这世界太神奇。
二 还是缘起
《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名有点不对头:“多情剑客无情剑”明显是指阿飞,而阿飞在书中只是个配角,全书的主人公是李寻欢。
所以这本书应该叫《小李飞刀》最恰当。
听说,古龙是觉得《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名字比较拽,所以坚持了这个名字,所以他可以算是半个世纪前的标题党吧。
但更有可能,古龙一开始是要写阿飞的,写着写着就跑了题。
跑题这事常见,稍有点尴尬,却无伤大雅,比如我一上来就拼命想跑题。
能随心所欲跑题,总比从头到尾都顾左右而言他自由多了。
谁会想到,21世纪,朗朗乾坤,用中文写点字,竟要百折千回,青泥何盘盘,猿猱欲度愁攀援,黄鹤之飞不得过。
所以,本文试试聊《多情剑客无情剑》,不谈什么武学真谛和人间世态炎凉,只回顾下小说中表现的最浅显的道理。
三 老二靠什么挑战老大?
百晓生作《兵器谱》,列出当时武林中人的兵器、武功的排名。
其中,天机棒孙白发排第一,龙凤双环上官金虹排第二。
龙凤环杀死了天机棒,老二干掉了老大,这个情节是故事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江湖总是变幻莫测而竞争激烈,兵器谱上的排名不会永远不变,战斗、你死我活、敌退我进,败者的鲜血成就胜者的光辉,都是江湖的日常,没什么道义可讲。
老大要提防老二的威胁,老二总要挑战老大,都很正常。
如果老二永远不挑战老大,才不正常,那就是一个不思上进的怂老二;而人一怂,老二的位置也很快就坐不稳。
但老二在主动挑战老大前,至少得明白,自己靠什么挑战。
兵器谱的排名是客观公正的,即使百晓生身败名裂,兵器谱依然受到江湖人士的信奉和尊重。
这就是说,老大确实是强过老二的。
所以书中老二干掉老大,按古龙的说法是太上忘情的恐惧,虚头巴脑的东西。
有一个值得思考的可量化的重要原因是,上官金红网罗了兵器谱上的17名高手,建立了江湖第一大帮金钱帮,他的势力远远超过孤家寡人的天机棒。
老二的庞大势力远超老大,就使得上官金虹有了必胜的信心和可依仗的实力,获胜、取而代之成了大概率事件。
反之,如果上官金虹是孤家寡人,天机老人一方才是追随者如云、人多势众,武功本就处于下风的上官金虹若还要挑战天机老人,必然是九死一生。
老大有没有坚定的肯与之一起拼搏甚至共同拼命的盟友?有多少?
自己有没有肯为自己拼命的盟友?哪怕是一个?
自己和老大真动起手来,有没有骑墙观望的人,会突然成了老大的盟友?
甚至那些平时自称是、看着像老大的敌人,说是自己的朋友的人,在生与死的斗争前,会不会变成老大的朋友?
这些问题没想明白前,老二是不该向老大出手的。
实力不济,不想死就应该韬光养晦。
明明羽翼未丰,非要主动出击、惹来祸端,然后还全面硬杠,极为愚蠢和危险。
更要命的是,如果走到此步,想调头重新韬光养晦,就没有机会了,只能在九死一生的路上一头走到底。
四 老二怎样对付老三?
李寻欢即小李飞刀,兵器谱上排第三。
故事的最后,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决战,“一刀出手例不虚发”,取得了最终胜利。
故事肯定得这样走向,得符合正义战胜邪恶的主旋律。
从情理看,上官金虹本可以轻轻松松干掉李寻欢。
以上官金虹的势力,他根本没必要自己出手,手下一拥而上,最多牺牲几个高手,李寻欢必被乱刀砍死。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以上官金虹那种枭雄,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至于所谓的名声问题,须知上官金虹已经把老大干掉,再与老三争胜的话,已是“胜了没什么光彩,输了很丢人”,没必要。
按照古龙的说法,上官金虹愿意与李寻欢一战,他有很多机会可以击败李寻欢,甚至还可以令他无法还手。
但上官金虹故意将那些机会全都错过了,只因为他始终想赌一睹,赌他是不是能躲得过小李探花那“例不虚发”的出手一刀。
他赌输了,死于过于自信和傲慢。
狮子搏兔尚需全力,何况对阵的也是一只狮子,怎么能傲慢到用生命去赌博呢?
上官金虹的教训是珍贵的。当老二面对阿三的挑战时,如果总是骄傲得对对手不屑一顾,认为对方不堪一击,总是回忆自己曾轻松击败对手的荣光,用历史评价未来,那就是取死之道。
打打杀杀的事能避免一定要避免;但如果战争已不可避免,甚至战斗已经开始,先下手为强、雷霆一击,是值得优先考虑的选项。
五 老二争胜的绝对前提
当天机老人和李寻欢联手,即使是气势如虹不可一世的上官金虹,即使他身边还有可虐杀老四嵩阳铁剑的荆无命跟随,他也得退避三舍。
老大和老三联手不见得是天下无敌的力量,但一定是老二无力抵抗的力量。
老二争胜的绝对的前提是,千万要防止老大和老三同时对自己出手。
前面说的老二可以考虑对老三先下手为强,最重要的意义就是避免两线作战。
挺悲观的。
这才多久,最大的担心已由最好别打,变成了千万别两线同时作战。
六 小李飞刀威力最大的时刻
按古龙的说法,李寻欢在少林寺,一人一刀独对天下第一大派而不落下风,那是小李飞刀最拉风的时刻之一。
李寻欢一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强过整个少林寺的。
小李飞刀确实厉害,只要一出手,必有一高僧死掉;但只要他的飞刀出手,即使他还有几把飞刀在身,还能造成几名高僧的伤亡,他一定会死在某个高僧的手下。是谓首战即终战。
首战即终战,这句话是双刃剑,不仅对死去的高僧适用,对李寻欢同样适用。
所以,小李飞刀威力最大的时刻,不是在它插进敌人喉咙的时候,而是在它引而未发的时刻。
飞刀未出手,李寻欢就站上了江湖的绝顶。
飞刀例不虚发地出手,李寻欢将顶着梅花盗的名义死去。
刀未出手,李寻欢获得了最大利益,自身安然无恙,成就英名;施主和贫僧成为了生死之交,这是双方最好的结局。
我常为这一结局而欢喜,就像1990年10月3日,看到东西德重归一家,为他们欢喜。
那天之后,有不少人,一直憧憬着那个场景在我们这里重现,就像李寻欢和高僧们尽释前嫌。至于小李飞刀,再惊艳,也不愿看到它出现。
愿小李飞刀成绝响。
这样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少,以至于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而盼着飞刀出手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于是一句俗语出现了:在人海中,越来越孤独。
七 小李飞刀的克星
小时候曾经想过,经交流发现好多读者都曾想过:既然小李飞刀只插咽喉,那么和李寻欢交手时,在脖子上套上个铁环,护住咽喉,不就立于不败之地了吗?
这种十来岁孩子的想法虽然很幼稚,多少有点用,在不得不面对李寻欢时,可以提高点生存几率。若能出其不意,没准还能大获全胜。
古龙的意思是,李寻欢的飞刀仅是其最擅长的利器,飞刀之外的各方面功夫都是出类拔萃的。
轻功,踏雪无痕起步,估计是前三的;内力,随便一掌,不仅让龙小云避无可避,还力度极其精准地废掉了他的内力,且不造成更多的伤害。
兵器谱上的高手大致都是这个路数,有一招鲜,此外功夫扎实全面。
他们的可怕植根于全面的强大。
假如他们真的只靠一招鲜胜敌,他们就离死不远了——东海玉箫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
古龙还强调,李寻欢的飞刀,并不是只插脖子的。
很多读者认为,大欢喜女菩萨是李寻欢的克星,她脖子上的肉能夹住小李飞刀,所以立于不败之地。
这其实是误读。在书中,李寻欢一刀失利,立即就有第二刀伤了大欢喜女菩萨的一只眼睛。
显然,如果他第三刀出手,大欢喜女菩萨就变成了任人宰割的瞎菩萨。
这里,与其说游龙生的偷袭是救了李寻欢,不如说是其偷袭使李寻欢没必要再出手。
对付掐脖子的功夫,要保护好自己的脖子,让自己的脖子硬起来,这是对症下药。
但必须谦虚谨慎地认识到,这种应付只是事到临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可以提高自己的生存概率,但不意味就是100%安然无恙,也不意味着短板就一定能变成长处,更不意味着这就是取得了什么胜利——这刚哪儿到哪儿,就又从胜利走到胜利了?
与全面强大的极其危险的敌人作战,要时刻处处警惕,不应有丝毫的掉以轻心,绝不能随随便便骄傲自豪。
八 李寻欢的属性
天机老人和上官金虹先后死去,李寻欢就成了天下第一。
不仅在他的时代天下第一,在古龙的武侠世界里,李寻欢被设定为“最伟大”,“一种神圣的象征,一种神奇的力量”。
他跟其他人的区别,是仙凡之别。
按古龙的意思,即使黑道人物、江湖大恶,即使是李寻欢的敌人,即使百年后的人,提起李寻欢都是毕恭毕敬,不敢有半个不字。
这就过了。
“小李飞刀”在江湖人心中已不仅是一柄刀,而是一种恶魔的化身,几乎变得和“死亡”同义。
这句评价很靠谱。不仅是刀,就连李寻欢自身,也是“魔”的化身。
在江湖中,李寻欢不属于上官金虹代表的邪道黑道,也不属于“大侠”们代表的正道白道,黑道白道都把他视为敌人。
说好听点,李寻欢是个江湖散人;说难听点,他是个离经叛道的江湖异类。
考虑到正道对他不可调和的敌视,以及他和上官金虹的惺惺相惜、三观不正,李寻欢最像个独来独往的江湖魔头。
李寻欢的朋友和追随者也多是既非黑道也非白道,一些不入流的江湖闲散人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证明李寻欢确是江湖异类。
李寻欢的朋友们还能证明,李寻欢是个很丧的人。
天机老人、郭嵩阳、吕奉先,这些重量级人物都可以算是李寻欢的朋友。
在做朋友前,他们基本跟李寻欢没有交集,甚至还是敌人,那时都活得好好的;一跟李寻欢确定了朋友关系,迅速地不是挂了就是废了。
这就足以证明李寻欢这人有多丧。
这么丧的人,定非正能量之属,只能是歪门邪道,不应该是“光辉伟大”。
九 李寻欢的罪
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去除那些空洞的伟大定义,去除主角光环,李寻欢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武侠小说主角。
如果说他跟别的武侠小说主角有什么不同,是他这个主角,很多读者并不喜欢。
李寻欢最令人厌恶的地方,是他在江湖竭尽全力散播着他的“伟大”,虚的有什么“公道和正义”,实的免不了仗义疏财、救难扶困,他的爱心和壮举泽及整个江湖,却偏偏覆盖不到兴云庄,覆盖不到林诗音。
本该和他亲如一体、鱼水交融的人,本该成为他的依靠的兴云庄,只能作为旁观者见证他的伟大和无情无义。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最亲爱的人都不照拂,给陌生人的恩惠,能靠谱吗?
林诗音不是一件礼物,她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将深爱自己的人作为礼物送人,将自己的挚爱转化为对他人的“大爱”,李寻欢辜负了林诗音的感情,也辜负了自己的感情,这是反人性的,也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注定了李寻欢的悲剧人生。
所以李寻欢时时刻刻背负着对林诗音的牵挂,一举一动都像是为情所累。
他其实有很多机会救赎,有很多机会找回自己,但他都没有做,而是贯穿始终地沉浸在对最亲的人的伤害和自以为是的“伟大高尚”中。
这种伟大高尚,令人作呕。
十 结局
李寻欢守护了兴云庄很多年。
有人认为这是无人能及的高尚,李寻欢作为兴云庄和林诗音的钢铁长城,为爱无私付出,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悲壮。
也有人认为李寻欢是在赎罪,用孤灯残月下的醉生梦死,将自己的生命碾成灰尘,每一粒灰尘都是一座山,表现着追悔的不可承受之重。
“高尚说”有点牵强,如果不是李寻欢招来正邪两道共同敌视的三观和胡作非为,兴云庄和林诗音压根就没什么危险,不需要特别的保护。
这一点,书中每一个人都知道,李寻欢也知道。
他本可以遨游海外寻访仙山笑傲云霞,给兴云庄和林诗音留下一段岁月静好。
但他没走。
即使林诗音明确要求他走,他还是选择了留下来继续“高尚”。
这样的“高尚”,只能是李寻欢“自己的高尚”。
“赎罪说”也不能令人满意。
三俗地说,在与龙啸云明确为敌、龙啸云已身败名裂远遁的前提下,李寻欢唯一合格的赎罪,是重新与林诗音相亲相爱,互相尊重互相守护,用没羞没臊的余生抹平旧日的伤痕。
他也没做。
他只相信自己的“高尚”是最好的救赎。
重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偶尔会有幻觉:也许这一遍,李寻欢和林诗音的结局会有不同,不再是悲剧。
幻觉当然是极短暂而易逝的。
书早已写完了。
大局已定,按部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