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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婆拍到我出轨的证据,我该如何反过来告倒她?

今天,那位年轻貌美的林有有女士又来到了何主任的办公室。不过,这次和她一同前来的还有她的“爱人”——还没离婚的许幻山。

上次的咨询中,林有有希望何主任帮许幻山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许幻山同原配顾佳离婚,迎娶林有有。何主任专门提醒林有有,不要让许幻山的妻子顾佳发现她和许幻山的事情。

然而,话音刚落没过几天,顾佳还是发现了一切,并聘请私家侦探偷拍到了他们在“爱巢”亲热的视频。

由此,顾佳将许幻山告上法庭,请求离婚;并以许幻山出轨为由,请求许幻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基本可以让许幻山净身出户。

许幻山对离婚无所谓,但是他最害怕的就是自己净身出户。他希望何主任帮帮忙,让自己不被妻子顾佳“掐死”。

主任当即表示没问题,并进一步表示,不仅没问题,还可以让顾佳向林有有赔礼道歉。

林有有一听,当即表示:
 
虽然许幻山和林有有的请求“不道德”,可是职业素养要求何,一旦答应了当事人,就得认真办事了。连黑社会都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何况这帮穿黑袍子的(律师)呢。

01
思路很简单。妻子顾佳抓丈夫和林有有女士的出轨证据靠的是偷拍,如果可以在庭审中直接主张相关照片、录像是非法证据,顾佳就没有证据证明许幻山的出轨事实。

在第一篇文章,就给读者们普及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用于认定案件事实。

2014年,最高法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6条明确规定,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因此,顾佳通过雇人偷拍取得的出轨证据必须排除。

2012年3月11日,《法制日报》便报道了这样一则案例。

案例中,原配在小三家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偷拍到丈夫出轨的视频。但视频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证据排除。
 
不过,丈夫许幻山在收到起诉书后的答辩书上、庭前会议过程中、庭审过程中都必须要咬紧牙关,坚决不承认自己出轨过(这么做貌似对脸皮厚度要求比较高)。

一旦许幻山松了口,纵使顾佳的证据被排除,许幻山依旧成立对出轨事实的自认,由此产生法院可以认定许幻山出轨的法律效果。这也告诫读者们,在法庭上说话要谨慎啊。

当然,看到丈夫许幻山和新欢林有有二人咬牙切齿的模样,料想他们不会轻易放过步步紧逼的主妇顾佳,还给了如下建议:

由于离婚诉讼的判决书中已经提到顾佳的证据来自偷拍。因此,林有有可以直接拿着许幻山的离婚判决书到法院起诉顾佳侵权,请求顾佳对自己赔礼道歉,并删除视频消除影响;如果视频流出,甚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上述事实证据确凿,法院必须判决林有有胜诉,要求顾佳对林有有赔礼道歉、删除视频。

02

看到这里,读者们估计都纠结了,难道顾佳就这么被欺负?婚姻中一方就只能对另一方的出轨隐忍不发?

当然不是这样。合法获取出轨证据的套路多了去了,不一定非得用偷拍、偷录这种违法手段。接下来,便给大家讲解一下获取出轨证据的正确套路。

如果顾佳委托,那么主任就会在许幻山和林有有的“爱巢”隔壁开个房进行蹲守。

等许幻山来到这里和林有有幽会的时候,便拨通110,向公安机关反映,林有有的住所处有人卖淫嫖娼,动静太大干扰了隔壁本人睡觉。

如果公安机关不迅速出警,就将拿着电话录音,就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向纪委监委举报,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作出确认违法判决。

咳咳,知道为何警察不喜欢律师了吧?

不一会,警车开到楼下。出警人员来到何主任的房间,向何主任确认举报信息。登记完毕后,便去隔壁将林有有和许幻山从床上带走。

实践中,公安机关要证明卖淫嫖娼,一般将二人分开审理,询问双方是否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如果个人信息一致,一般是情人关系,或其他关系,总之不是卖淫嫖娼,就地释放。

如果信息不一致却两个人睡在一起,那么就可以推定双方卖淫嫖娼。此时不仅要行政拘留+罚款,还需要单位领导或亲属过来领人,非常丢人。

许幻山和林有有为了摆脱卖淫嫖娼的嫌疑,加上大晚上从床上被带到派出所,有些心惊胆战,对公安机关自然竹筒倒豆子全交代了,表明双方是情人关系,很早就认识+同居了。

公安机关看两人提供的信息能够互相印证,也就放了他们,并在处理完毕后给何主任回电话,告知了处理结果,并询问对民警的处理是否满意。自然给了民警同志大大的赞。

这件事情发生后,便可以陪同顾佳拿着相关证件来到派出所,请求调阅、复制这一案件的相关文书,将公安机关对许幻山、林有有的笔录复印下来,并请求公安机关附上文字“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盖上公安机关的印章。
 
这样,顾佳就合法地取得了丈夫出轨的证据。在之后的离婚诉讼中,顾佳不仅可以要求许幻山净身出户,还能要求许幻山向自己赔礼道歉。

除了上述套路,还有许多合法的方式取得出轨证据。

遇到过一位女士,这位女士在某酒店办了会员卡,留的联系方式是自己的。有一天,这位女士收到酒店邮件,询问她,自己的丈夫和另一名女子在该酒店下榻体验是否愉快。

这种邮件也可以用于证明出轨。与之类似的还有配偶和小三的开房记录等等。

此外,出轨方的保证书、道歉信都可以用于证明出轨事实。

但是,要强调一点,网上常见的原配带一群人捉奸+录像的操作必须谨慎——这一操作一不小心就触犯刑法,相关证据也要排除。

最佳的操作方法就是在自己家或者酒店捉奸,并确保视频不流出。如果在小三家,可能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酒店不算住宅);

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殴打小三甚至扒衣服,可能涉嫌强制侮辱罪,如果打到轻伤以上还会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将相关视频公开发布,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

湖南发生过一个案件。某原配怀疑丈夫出轨,暗中安排朋友跟踪丈夫,收集相关证据。

然而,原配锁定小三身份,并收集好丈夫出轨的证据之后,按耐不住内心的冲动,纠集了8人浩浩荡荡地“杀”到另一个地市的小三家捉奸。

一群人冲到小三家后,对小三采取了扇耳光、殴打、扒衣服等各种手段。离开前还拿走了小三的脸部按摩仪。

小三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原配触犯强制侮辱罪、盗窃罪。

原配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改判为非法入侵住宅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2年,并处罚金1000元。

03

通过上述多个操作间的对比,读者们应该了解获取出轨证据的正确套路了。

何主任提醒读者,取证也要按照基本法。采用非法手段取证,不仅不能实现目的,反而会把自己搭进去。合法达到自己的目的,才是真正的高水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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