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自来水可被点燃事件,副区长等13人被追责问责。辽宁盘锦市大洼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12月10日,大洼区赵圈河镇扩容后的1000立方米蓄水池投入使用,恢复24小时供水。
大洼区抓紧进行蓄水池扩容的同时,市、区纪委监委针对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迅速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此事被严肃追责,人们并不感到意外,因为通过舆情发酵之后,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但这样的逻辑反而让人感莫名的遗憾,因为副区长等13人被追责并不完全是制度性的结果,而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舆情“逼”出的结果。
从新闻报道来看,“自来水可被点燃”事件犹如相关部门和负责人之间的皮球,被多次踢来踢去。
从百姓反映此事,到最终得到解决,其过程显现的并不是施工的技术难,而是相关部门责任心的就位难。
相关部门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给百姓解决烦心事,对于相关部门来说,百姓的烦心事,就该是自己的走心事。
但令人不解的是,相关部门宁愿将此事高高挂起,也不愿将此事牢牢放在心上。
因这件事,副区长等13人被追责问责,应当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平缓了人们的愤怒情绪。
但这并不等于问题的到位解决,因为这么多人同时存在不作为的失责情况,那就不仅是人的问题,而也更是履责制度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任何部门,履责制度体系的良好运转,才是整体责任心的最好依托和就位。
在这个体系中,如果有人失去了责任心,那么在其它环节上就一定能凸显他的失责,而如果大家都在失责,而又彼此心照不宣,那么只能说明这些制度已名存实亡。
治理能力的提升与治理体系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治理体系建设的好了,治理能力自然就会得到大幅提升。
而治理能力反过来又会促动体系的不断完善,两者在互促中动态提高,彼此也在解决百姓烦心事上像镜子一样相互映照。
这次,因“自来水点燃”事件,副区长等13人被追责问责,但这不该是根本结果和唯一结果。
因为这件事在曝露出人的问题的同时,更透视出了日常治理制度体系的不足。
而要解决这个根本问题,就要加强制度体建设,让制度的力量使官员们对百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变成自己的走心事,让自己的责任心就位。
这样,才可能将诸多“自来水点燃”变成“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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