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四部门约谈的消息已经刷屏,晚上蚂蚁集团A+H股两地上市均被暂缓又刷了一次。要知道,这可是一家估值2万亿的企业,并且是开创全球历史最大IPO规模的一次上市,就这样被暂缓上市了。
为什么会被暂停上市?抛开马云这两天言论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谈,本质上属于,经过马云这么一闹,公司性质已变,不满足上市条件,这次IPO,泡沫太大了。蚂蚁需要重新调整上市板块的业务内容,以及重新估值。
这又是为什么?因为四大监管层直接给你定义了,你属于金融机构,以后纳入金融监管,而不是科技企业,你不是科技公司,那你估值就得重新算了。
现在经过这么多天的多角度分析,大致画面已经很清楚了:
蚂蚁金服是一个实际上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其基本的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如支付宝)、吸收公共存款(网商银行、以及历史上,支付宝也是事实上形成过用户的资金沉淀)、发放贷款(网商银行、重庆的两家100%控股小贷公司、花呗、借呗等类信用卡业务)、自营的(货币)基金(天弘基金的余额宝,天弘基金也是蚂蚁控股)、理财产品代销(银行理财、基金、其他资管产品等等)、保险业务(信美人寿、蚂蚁保保险代理和类保险产品“相互宝”)等,金融信息业务(包括媒体业务、股票信息等)。
无论是金融的,还是非金融的,还是类金融,甚至金融基础设施平台(IT和云业务),全都做,基本可以说是全球混业程度最高的巨无霸了。
这种巨无霸,在全球分业监管的背景下,不仅中国不能有,美国更不可能有。在美国,这早就是要被拆分的命,要不是中国的互联网环境非常宽容,不可能出现这种超级巨鳄的。
从资本市场角度说,你一个金融公司,不可能估值这么高的。所以蚂蚁金服灵机一动改为蚂蚁科技,给自己套个科技公司的皮,让资本市场用科技公司的标准给自己定资本价格。要知道,科技公司估值可以百倍,而金融公司估值最多七八倍。
我们再来看看之前的招股说明书:根据前期披露的招股书,蚂蚁集团目前一共有三大业务,在2020年上半年的总营收达725亿元,第一大业务是数字金融科技平台,对应营收460亿元,占总营收比重为63%;第二大业务是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对应营收为260亿元,占总营收比重为36%;第三业务是创新业务及其他,对应营收5亿元,占总营收比重为1%,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而其所谓的第一大业务,即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具体指的是蚂蚁通过协助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公募基金、保险公司)向其平台上的用户提供微贷、理财和保险业务,并向金融机构收取一定的抽成作为技术服务费。
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业务,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
(1)微贷科技平台业务;
(2)理财科技平台业务;
(3)保险科技平台业务。
简单的说,就是雁过拔毛,比地主还黑。不仅收银行的钱,证券、基金、保险,一个也没放过。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对此曾一针见血的说:
“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业,有的高达98%以上,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导客引流的优势,直接收取的费用占客户融资综合成本的1/3左右,加上代销或其他过度增信产品等收取的费用,往往高达2/3。”
而蚂蚁集团的第二大业务,即数字支付与商家服务,具体指的是蚂蚁集团向数千万境内外商家提供收款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以及运用多样营销工具及策略,协助商家营销而收取的服务费。
这同样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从商户那里薅了一把。
最为致命的,是银保监会、央行在昨日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对蚂蚁微贷科技平台的业务影响甚大。
据蚂蚁集团招股说明书,截至2020年6月末,蚂蚁平台促成的1.7万亿元信贷余额中,由金融机构合作伙伴进行实际放款或已实现资产证券化的比例合计约为98%,其余2%则通过旗下小贷公司蚂蚁商诚与蚂蚁小微发放。
事实上,金融科技公司的(蚂蚁,京东等)的“花呗”、“白条”、“任性付”等产品,其内核与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没有本质差别,也具有信用供给和分期付款的功能,消费者支付的利息与费用是其盈利主要来源;再如“借呗”、“金条”、“微粒贷”等产品,与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无本质差别。
而根据新规,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网络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无疑对蚂蚁集团的联合贷款业务有重大影响。
本来互联网是实时的,无时空限制,因此可以非常方面的放大交易的时域(24h)、频域(次数)和地域(全球),把之前可能存在的局域风险,指数级的放大了无界般的风险。
而且互联网的媒体属性会明显刺激消费,且越来越倾向于价格的不透明与产品的非标。网速有多快,钱的流动就有多快。这实际上是最大的可能的风险。看看前几年的P2P雷的威力,就知道了。
让我们重温一下之前另一位马总(马化腾)对蚂蚁上市的点评:金融是拼谁的命长,而不是谁短期跑得快。
本文摘自网络非本人见解,不喜勿喷!
———看图才是王道,其他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