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下前阵子投稿给一个聚聚,有幸得码上岸,后来回看自己的投稿文,忽然间记忆泛滥,青春年少时候跟女朋友们的种种往事排着队的一个个过来冲刷我的脑子。但是许多情节变得模糊起来,有些故事居然张冠李戴了。这才过去没多少年,记忆就差成这样了。把每个人的情节每个人的时间线理顺了之后,再仔细回味一遍,又是感慨万千。于是我就想,把一段段的记忆拼成一整篇文字。经过一周多的回忆和写作,终于完成了两万多字的小文。
http://www.t66y.com/htm_data/2004/20/3898479.html
我这人谨小慎微,没有第一时间把全文放出,而是节选了两个片段发在了技术区。没想到反响还可以。可惜这两个发在技术区的节选片段已经被版主删除了(全文发表之后被版主删除的,理由是重复发帖,这里没啥好说的,一切按照版规来)。
长文贴在文学区之后,反响还不错,版主第一时间变色加分,我就当作是对我的一种鼓励了。看完第一篇小文《活色生香那几年》之后,有聚聚表示意犹未尽。于是我又动笔写了在成都那几年的经历。现在已经完成了一部分,等修改润色之后,我会第一时间发出来,感谢各位聚聚对我文章的喜爱。鞠躬。
说起成都,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大概就是美女、火锅、赵雷那首歌。成都是一个迷人美丽的城市,许多的文艺作品都是以成都作为背景,在来到成都之前,除了美女,我对这个城市是一无所知的,成都真的是一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个确实是一点不假。兜兜转转十几年,我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回去看看,走走过去走过的路,矫情地怀念一下流逝在成都的青春,和那个没有被我带走的妹子。有些情节是成都本地人感受不到的,不知的成都本地的聚聚们看到别人笔下的成都是什么感想?
不好意思让大家废眼看碎碎念了。马上进入正题。说说我在成都见过的最龌龊的一件事。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因公去成都出差。晚上跟朋友出门宵夜,大概凌晨一点半左右,在新南门附近遇到几个给小旅馆拉住客的大妈和一个高瘦白净的小姑娘。拉客大妈以为我也是找地方住店的,让我跟那个高瘦小姑娘一起跟她们走。通过她们之间的对话,我了解到,小姑娘已经有住处了。那个小姑娘一直在哭,我就好奇地问问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小姑娘是从外地来成都旅行的,为了节省资金选择了红眼航班,从双流机场落地之后,打车来到新南门附近,因为她在网上订的酒店就在这附近。
到了地方之后,她给了出租车司机100块,司机说假币,没收了。然后又要了她一百,因为司机看到小姑娘钱包里有一叠现金。小姑娘就这样傻呵呵地连续给了对方一千多块。司机看差不多了,开车跑掉了。这小姑娘下车后才明白自己被骗了,于是站在路边哭。旁边招客的大妈过来问发生了什么事,小姑娘一边哭一边给她们讲了前后经过。
我多嘴问了几句,小姑娘说没看清楚司机长什么样,也记不得车牌号。报警都没有办法。看到她哭的可怜兮兮的,我就对她说,赶紧回住处,这么晚了,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她一边哭一边点头,让我跟朋友陪她走一段,因为有段巷子没有路灯。于是我们两男一女就把她送回酒店进了她房间脱了衣服啪啪啪………
各位想多了,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把她送到酒店楼下就回了自己的住处,趁人之危这种事我做不来。跟成都这地方牵绊这么多年,这是我遇到过最龌龊的一件事。
之所以今天把这件事拿出来水一贴,是想到大家的人生其实都像是一场戏,戏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配角,会有各种各样的场景和情节。不知道这个小姑娘后来想起成都的时候,留在她记忆里是美丽的城市还是这城市里丑恶的人心?有聚聚在我之前的文章里面回复羡慕、生活真好等等。我想告诉各位,大家的生活都差不多,只不过我会写几个字,能把脑子里的东西还原出来,肯定有许多聚聚的生活和经历比我的更精彩,只不过他们没有分享出来或者是不太会写而已。
之前网上有句烂话,流传很广:“我有故事,你有酒吗?”我对各位聚聚的故事其实也挺好奇,如果哪个大佬看得上我的文笔,可以把我当成投稿树洞,我可以把你、你、你、你们的故事全都写成文字,就当作是给自己的记忆拍个照,画个像,等有天老了之后还能拿出来看看。
接下来是若隐若现似有似无的防水图。
BB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