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如此,处在风口浪尖的我还能讲什么?所有的错,如果我一人能背,我愿意。人至耄耋,看透了俗世红尘,也明白了取与舍、得与失的道理。人生两头“真”,年轻的时候因为不懂,很认真;年老的时候因为什么都懂了,很真实。
应该是到真实的岁数了。
女儿顶替苟晶一事,不谈舆论逼迫,仅从内心的反省,我早生悔意,否则也不会03年就给苟晶写那封道歉信。
网络上把我千里赶赴浙江求见苟晶一事,描述得很可耻,我能理解。毕竟是我伤害了苟晶,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亦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我曾任济宁实验中学语文学科组长,在国家、省、市级报刊上发表二十多篇论文,多次荣获城区十佳班主任、优秀教师奖。1998年,更是获得了五—劳动奖章。
但这些荣誉,终究如过眼云烟。讲真,于体制而言,我属于边缘人;于江湖而言,我属于稻草人。
我最大的梦想不是那些荣耀,而是想把我女儿培养成大学生。要知道,在九十年代,大学生是我这个文化人的精神图腾。我的女儿怎能不是大学生呢?
可残酷的现实是,女儿天性愚钝,大学是指定没希望。于是,我陷入了“囚徒困境”,作出了看似个人理性实际却导致集体非理性的选择——冒名顶替苟晶。
事实上,彼时以我个体的能量,大家觉得我能完美操控这一切吗?我作为一名常年在教育系统游走的边缘人,无非获得信息的渠道相较于普通人要便捷一点。
什么大学什么价,不是我能决定的。我能做的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了却我的夙愿,让女儿成为象牙塔中的一份子。
说我同流合污也好,说我不知廉耻也罢。我都认了,但我真就十恶不赦了吗?
有个八岁娃娃的作文:我发现,老鼠偷东西,只是人类的说法,在老鼠那里,这叫觅食。
我知道这种换位思考的逻辑起点很荒谬,但把焦点聚光在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无私、甚至犯错的行为上,似乎也有那么一丝合理性吧。
我主观上确实有恶意的存在,但起决定性的还是客观上的因素。没有集体的非理性,我女儿冒名顶替苟晶,也就不会成功,或者那么顺利。
再退一步说,只要有需求和市场,即使我女儿不冒名顶替苟晶,照样会有他人冒名顶替。
不是这样的么?242名冒名顶替者,足以证明这一切。
不认同网上有人替我的辩解,质问苟晶为什么没有以德报怨的肚量来原谅一个曾经犯错、年至耄耋的我,扯什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些封建礼数更是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明白苟晶想揪出高考冒名顶替背后的利益链,我也希望她能如愿。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BB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