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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失踪人民共和国》 Ch.2 一个不存在法律的地方

一个不存在法律的地方| 刘士辉

刘士辉,男,出生于1966年,长期活跃于广东省的人权律师。老家为内蒙古,自2000年开始涉入法律领域。由于他的维权工作,自2010年起当局就不再更新他的律师执照。

2011年2月20日,当刘打算去一个位于广州与“茉莉花”有关的聚会拍照时,被一群中共便衣特务残酷的殴打。几天之后,他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他的越南妻子也被驱逐出境。甚至在他被释放后,当局仍然没有停止对他的打压,这包括在2015年的“709大抓捕”中他再次被强迫失踪。

茉莉花日被爆殴

2011年初,席卷北非、中东并掀翻了数个独裁政权的茉莉花革命浪潮在世界范围内激荡,最终波及到中国这块世界最顽固的专制堡垒,可以说不可避免。2011年2月20日是推特上传出的“中国茉莉花革命日”,各大城市的聚会地点也已在GFW墙内外传播,比如广州的地址是人民公园。当时推特、博讯等媒体是信息扩散传播的主阵地。

2月20日中午,我发完最后一条推文:“我跟茉莉花小姐有个约会,地点在广州人民公园,时间是2月20日下午两点。无关隐私,欢迎围观!”然后,便挎上相机,走出家门。

刚走到外面马路中间,一只铁钳般的手就掐住我的脖子,把我往马路边上推搡,边推边将一只装建筑垃圾用的白色编织袋套在我头上,我用力推阻挣扎,这时,我瞥见停在马路边上一辆米黄色面包车后开的车门突然打开,跳下来了四五个手持棍棒的黑衣壮汉,饿兽一般向我扑来。

因为此前多次经历过被中共便衣特务攻击和侵犯的场景,所以凭直觉我就知道,这是国保要对我下狠手。我被迅速推到马路边上一个砖垛后面,砖垛的高度足以遮挡人们的视线。我被四五个暴徒拳打脚踢打翻在地,棍棒噼噼啪啪地打在身上各处,脚踢在身上各处,我大声呼救并本能地护住头。大约打了两三分钟,这帮野兽才停止施暴。临了,一只肮脏的手还不忘抢走挎在我脖子上新买的尼康相机,并迅速逃离现场。这时,身上剧痛已使我处于半昏迷状态,但是施暴者要逃跑,我还是拼命站起来,趔趔趄趄地追出去几步,那辆装满犯罪暴徒的面包车已一溜烟似地逃离现场了。

我从现场拾起那些暴徒不慎遗留现场的犯罪工具:一米多长、胳膊粗的一条竹棒子和用于套头的那个白色编织袋。

我打110报警。我知道这个报警异常滑稽,无异于向左手报告右手的罪行,明知道没用,但是又不能不报。随后,我被送入医院。

那个时节,广州的天气比当时的政治空气还要寒气逼人,我穿了牛仔裤、棉裤、内裤三重衣服。出血最多的伤口在左腿,一条长3厘米、深1厘米的裂伤俨然如婴儿嘴一般咧开着,鲜血汩汩外流。鲜血湿透了内裤和棉裤,染红的内裤上赫然发现一个被击穿的小洞!如果不是冬天,如果当时不是穿了那么厚的衣服,我的腿会如何,我不敢想象……

经医院检查,发现尿血、脾肿大、身体多处挫裂伤,还有胸肋部剧痛。其中左腿的伤口缝了两针(迄今缝痕还清晰可见)。虽然医院说没有发现骨折,但是我表示怀疑(后文将述及)。

随后赶到的朋友为我拍下了两腿鲜血淋漓的照片,我被打伤的消息和图片传遍网络。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纷纷赶到医院和住处看望我。我向警方报案,并做了事发经过笔录,警察问我怀疑对象,我说是广州国保。当时,该名警察流露出像听到天方夜谭般的表情。然而,当派出所警察隐约知道暴力伤害的真实来源后,就开始左推右挡,甚至凌晨到我住处砸门骚扰,称“了解情况”。让人费解的是,我已把犯罪证据竹棒子和编织袋拿给他们,他们带搭不理;我书面要求他们调取犯罪现场的录像以查明真凶,现场刚好在十字路口附近,面包车上歹徒蜂拥跳车、狂奔上车以至持械狂殴现场的画面都应该在监控范围之内,他们却置之不理。当猫开始不抓老鼠,甚至已经与老鼠狼狈为奸坏事做尽的时候,您也许就能理解我当时的愤慨和无奈。

2月24日,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打我电话,表示美国领事将于次日也就是2月25日下两点到我住处看望我,我表示接受。

和新婚妻子一同被抓

2月24日下午,在广东省医院里,我的病历在两个熟人手中蹊跷丢失,我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晚上在家里一直拖着病体处理电脑数据到很晚才睡。凌晨两点,我刚睡着不久,突然听到一阵剧烈得让人心颤的砸门声:“刘士辉,我们是广州市公安局的,请开门!”我知道灾难临头了,躲也躲不过,唯有从容应对。那边话音刚落,我马上应答并试图开灯穿衣服。但随即就听到铁锤砸门的“咚咚”声,声音震天,像要摧毁整座楼,整个房间尘土弥漫,无法呼吸。这时,我连衣服还没有穿上。我索性不穿了,紧紧抱住刚从越南娶回来的新婚妻子,安慰她不要怕。自从被殴伤后,看到我痛到无法翻身的样子,新婚妻子每每以泪沾襟,她每天都是和衣而睡照顾我起居。好在她穿着衣服,否则,我无法想象她如何以裸身面对这样一群破门而入的人形野兽,这会是一种怎样无法言说和终生难忘的恐怖记忆?

经过一阵锤击,一扇铁门卷成了麻花,门被砸烂了。十来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冲进我的房间。来人告知我,他们是广州国保,宣布我和新婚妻子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传唤并接受搜查。我一再申明新婚妻子是外国人,不懂中文,请不要难为她,如果一定要带走,请出示法律手续。但在没有任何涉外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一个甚至不知道我究竟出了什么事的外国女性居然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抓走(此后非法拘禁17天后被遣送回越南,这是后话)。

广州国保不厌其烦地抄家,抄了大约两个小时,连一片纸都不放过。最后,一间房被翻了个底朝天,当场抄走了电脑、手机、光盘、U盘、MP5、曹思源等人书籍多本、案卷多本、六四诗抄和文件若干,甚至连股票机都不放过(等我释放后,他们没收了多本书籍和我已经保存了22年之久,俨然已成文物的六四诗抄、手稿、文件若干,以往我把这些文件封装在一个塑料袋内,保存得非常完好,一点污损都没有,这是我最心痛的)。

我被带到附近派出所。国保宣布:“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你被指定监视居住。”我的监视居住决定书编号是“穗公国保字【2011】第1号”。我拒绝在这些文书上签字。大约凌晨四五点,我被带上手铐推上警车带走。我注意看两边的路名,以大致判断他们把我带往何处。最后,我知道他们把我带到挂着“广州市白云区警察培训中心”牌子的大院之中。从下车到上楼,门岗很多,戒备森严,一路录像、拍照。

国保群像

我被带到三楼一个宾馆标准间似的房间里,里面有两张床,一张床我用,另一张床是看守我的人轮换睡的。此后我才知道,这个房间既是我的囚房,也是我的审讯室。摄像机架在斜前方,24小时不间断录像。厚重的窗帘紧闭,白天不透一丝光线,两条灯管横在房顶,24小时长明灯。房间里两三个看守,每天两到三班轮换。

25日早7点许,审讯开始。我拒绝回答问题,并指称“是你们打伤了我”。要求去省医院做头天已缴费几百元并预约好的一项检查。当时手麻得厉害,医生诊断是腕管综合症,必须马上进一步检查,否则会出现危险(迄今我的右手拇指和食指还遗留有少许麻木症状,天冷时加重)。国保没有允许我的请求,并说:“你只要老实交代,这些都不是问题;否则,你那只手废掉就废掉了,活该!别说是手,命都没了。”这是广州市公安局负责反恐的一个“笑面虎”头子说的话。我开始感觉到这里面的残酷。

审我的国保(警察)换了很多。择要介绍如下:

“笑面虎”:自称是广州市公安局反恐支队的负责人,年龄和我差不多,恐言恐语很多,符合职业特性,自称这里面官职最大。当时他说自己是临时抽调到国保这边,我还以为大镇压开始,国保人手不够,后来经思考才发现自己的幼稚:中共当局一开始就是把网上的“茉莉花革命”当作恐怖活动来对待的,他后来的言语验证这一点。

“李国保”:年龄约莫比我小六七岁,广东人,讲粤语,身高约一米七出头,是国保里的一个头目,构陷理论能够讲出一套又一套,异常乖张且冷酷无情。因为看守们(初期的看守是毕业后刚被招入国保队伍的计算机专业学生,属于他的下属)有一天在门外毕恭毕敬地用粤语称呼他“李队”,所以他的姓氏比较可信。

“矮胖国保”:与我同龄,身高一米六出头,广东人,矮胖,讲粤语。

“疆籍国保”:新疆籍,新疆口音普通话,生活关系在新疆,时年约三十几岁,有小官职。

“宁夏腔国保”:讲宁夏或周边口音普通话,有西北生活经历,时年30岁左右,刚毕业没几年,头发稀疏,微卷,金鱼眼,性格暴戾,爱爆粗口。

“白高帅”:时年不到30岁,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皮肤较白,长相标致,系讲粤语的广东人,曾在北京警官学院进修,爱讲笑话,性情比较温和,常扮演红脸角色。

“梁预审”:年龄比我大几岁,是广州市公安局主办良心犯案件的预审头目,自称西南政法大学科班毕业,性情粗暴。

除梁预审透露了姓氏,其他国保都把姓甚名谁当作顶级秘密,所以这里只能用其生理特征来指代了。

连续五天五夜被禁止睡觉

一开始,我以沉默面对国保的审问和责骂。

“笑面虎”说:“就凭你们几个人就想颠覆我们的国家政权?我们的政权是牺牲了三千万生命换来的,对于你们这一小撮敌对分子的颠覆活动,共产党绝不会心慈手软!”他们让我交代犯罪事实,我说我没有犯罪,也没有颠覆共产党的政权。看我一直不开口,作为一个中层头目的李国保开始狂吼:“我们怎么没抓别人?为什么偏偏抓你?你要明白你的身份,你现在是犯罪分子!国保是干什么的?国保就是专门保卫共产党政权的,就是专门对付你们这些敌对势力的!好好的律师你不做,偏偏往我们的枪口上撞,那就不要怪我们不客气,你以为我们不掌握你的证据吗?整你个十年!”我说我没有犯罪,充其量是嫌疑人;我当然是在好好做律师,是你们2009年非法剥夺了我的执业资格;正因为我是个律师,所以犯罪的事情我从来不做。李国保骂道:“有没有犯罪那是你说的算吗?你是想学杨茂东骨头硬吗?杨茂东不是快出来了吗?告诉你:杨茂东出来,我们整死他!”

杨茂东就是著名的良心犯郭飞雄,2009年我历尽艰辛为尚在梅州监狱服刑的郭飞雄申诉,国保对于我和他的关系显然一清二楚。尽管茉莉花镇压距今已过去6年多,但李国保咬牙切齿咒骂杨茂东并发狠要“整死他”的表情和语气至今仍历历在目。

国保指控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主要有以下罪状:第一,十几条与茉莉花有关的推文,先期怀疑我参与策划了“茉莉花革命”,后来又指称我广东最早转发有关茉莉花革命的信息;第二,参与广州2月15日茉莉花研讨会,并指称我最积极;第三,参与白云山文化衫行动和公园读书活动,只有我的“一党独裁,遍地是灾”最出位,并参与呼喊“打倒共产党”;第四,参与纪念六四20周年活动;第五,几十次接受外媒采访;第六,写煽颠文章多篇。

国保打印了我十几条有关茉莉花的推文,并且拿出广州茉莉花研讨会的若干张现场照片,让我坦白交代如何策划了“茉莉花革命”。对于“策划”一说,我一笑置之,所有的信息都来自推特、博讯等海外媒体,我充其量是转发。“同龄胖子”国保质问我:“你为什么在茉莉花之前股票要清仓?你难道不是拿钱出来,去搞茉莉花革命吗?”我回答道:“股票清仓是因为我判断股市将下跌,而且事实也验证了这一点,用自己的钱去搞什么革命,我既没有那么傻,也没有辛亥革命时黄兴那么高尚。”国保打印了我股市里的交易记录。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参与策划“茉莉花革命”之后,国保又退而指称我系广东省最早转发茉莉花革命的信息,所以罪责难逃。

2月20日茉莉花日当天,我被四五个埋伏的黑衣人打得落花流水。全国因茉莉花事件被抓的不下百人,但是被打得鲜血淋漓的,我是绝无仅有的一个。结合国保指称我“策划了茉莉花革命”的说法,说明特务机构当初确曾将我当作茉莉花的重要角色,所以不惜第一时间对我痛下狠手。

在狂吼乱骂中,总算捱到了晚上,但是到了半夜、后半夜,国保依然没有停止审讯的意思。他们两人一班,隔几个小时换一班。

我要求休息,国保耻笑道“你以为这里是宾馆?你要摆正你自己的位置,你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

我:“我身上带着伤,需要休息。”

国保:“伤什么伤?你那点伤算什么?命都没了,你还伤?”

我:“你们是不是要讲一点起码的法律呀?犯罪嫌疑人也有休息的权利,在看守所也要保证睡眠呀。”

“笑面虎”:“在大是大非面前,在一个政权的安危面前,谁跟你讲法律?美国佬跟关塔纳摩那些被关押的囚犯讲法律吗?当年国民党跟共产党讲法律吗?我们能跟你讲法律吗?”

就这样,被抓后的第一个晚上被禁止睡觉,第二个晚上被禁止睡觉,第三个晚上依然被禁止睡觉……坐在审讯凳上疲惫至极的我有时突然头一垂就睡着了,随即招来国保敲桌子砸板凳的狂吼乱骂,我立刻被惊醒。我是带着伤进来的,我感觉腿部肿胀越来越厉害,胸肋部越来越痛。我不知道这样的非人折磨我能坚持多久,更不知道“底”在哪里。

禁止睡眠,这是被叫作“熬鹰”的审讯方法。作为律师,我以前听说过公安的这种酷刑做法。因为严重违法和不人道,已经越来越少见。在我的执业生涯中,我的当事人中很少遇见这种情况,即便有,也就是一两天而已。我知道,这里是法律消失的地方,这里是魔鬼掌管的集中营。

我知道没用,但我还是向国保提出要求请律师。李国保说:“这个案子所有嫌疑人都禁止请律师,这是上面决定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我向国保提出,要求检察官对本案进行侦查监督。提出后连我自己都感觉滑稽:在这个内外隔绝的黑狱里,哪里有检察官的影子?话说回来,即便有检察官,也是白搭。因为共产党维护一党专政的决心和意志会排除一切法律。

负责反恐的“笑面虎”时不时遛达出一些反映其职业特性的“行话”、“黑话”来。他多次讲:

“为了保证我们这个政权的安全,死几个人算什么?你还伤?那点伤算什么?连命都没了!就你们这几个人就想颠覆我们的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绝不会答应!你在里面必须服服帖帖,就是到了外面,你也必须老老实实,否则深山老林里熔了你!”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笑面虎”说这句话时凶神恶煞的黑帮嘴脸。我相信,“笑面虎”说这话不仅仅是威胁恐吓我,只要时机必要,只要上级下达作恶指令,他是能说到做到的。共产党豢养的这些职业鹰犬,他们的人性早已荡然无存。“熔了你”三个字,就像三根钢针,深深刺入我的人生记忆之中。

连续多日禁止睡眠,加上如影随形的威胁、辱骂、恐吓、狂吼乱叫,让我身心濒临崩溃。第四、五天晚上被禁眠后,我头晕、耳鸣、眼花,头皮发麻,头痛欲裂,痛苦到无法言说的程度。那种滋味,比肉体伤痛难受得多。我本来就体弱多病,更主要是带着遍体伤痕进来的,腿上的伤口还没有拆线。我知道特务机构就是要往死里整我,就像坠入一个无边的权利黑洞,我不知道何处是边际,何时是尽头,我不知道我的身体能不能挺过这一关。即便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坚守起码的底线,守住了做人的基本良知。

第六天傍晚,在国保索命般的审讯中,体力消耗殆尽的我实在支撑不住,一头栽倒在自己的床上。国保叫来狱医,给我量了血压,狱医跟李国保耳语几句后,国保才准许我睡觉。

至此,我已经被国保连续五天五夜审讯,连续五天五夜禁止睡眠。被抓6天后第一次允许睡觉,我被缝针的伤腿上的棉裤已经难以脱下,在他人帮助下,才好不容易脱下衣裤。本来细腿伶仃的我,发现伤腿竟有平时的两倍粗……

广州每天有50万翻墙的

按照国保的指称,我的罪状之一就是在广东省最早转发了有关“茉莉花革命”的信息,并且积极煽动网友上街闹事。我辩解说:因为推特早已经被屏蔽,会翻墙的人寥寥无几,国内的人无法看到我的推文,所以并不存在实际危害。国保说:“你怎么知道国内的人看不到推特内容?广州每天就有50万翻墙的,这是我们技术部门提供的数据……”尽管我知道会翻墙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当听国保说出广州每天有50万翻墙的,我还是被这个庞大的数字惊呆了。广州每天有50万翻墙的,那么北京、上海、深圳呢?全国有多少?中共当局花费数百亿民脂民膏重金打造的用于拦截真相的网络防火墙(就是臭名昭著的GFW),在网民鼠标的千点万击之下,其实早已经千疮百孔。国保无意中向我抖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党国秘密。

你虽然不是杀人放火,但比杀人放火还要危险

为了让我认罪,除了仰赖禁止睡眠、折磨等酷刑,国保还会引诱欺骗耍花招。比如,一开始国保会这样引诱你:“你是杀人放火吗?你那点事能算多大个事情?老实交代了就没事了。”我当然不会幼稚到相信国保的这些低级骗术,不会轻易上当。让你意想不到的是,国保一转屁股就会说:“你固然不是杀人放火,但是你的行为比杀人放火还要严重,如果你们的反党活动得逞,那就要千百万人头落地。”

国保的很多话语是文革话语,沿用的思维也是文革思维。被关押期间国保的文革话语,让我不得不相信中共当局分明暗两条线区别对待文革,明线已经结束,但是暗线并没有结束,在暗线上也就是保专制政权的情特机构里,文革依然在大行其道。

“我靠!有后果那还得了?如果你们的颠覆活动得逞,那今天你不就坐在我的位置,我坐在你的位置上了吗?”当我屡屡说明我的行为合法且没有国保指称的后果的时候,李国保总是以一副洋洋得意的痞子嘴脸讥讽和嘲笑我。在关押期间,这样的口头禅不知被李国保重复了多少遍。

你就适合待在这里,去看守所便宜你了

在被剥夺睡眠的那些度日如年的煎熬日子里,国保屡屡说:你不要不知足,这里吃的好,而且你一人一张床,这里比看守所舒服多了。日甚一日、销骨蚀髓的疲倦感让我无法自持,我觉得我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已被调入抵抗疲倦的战斗,但是无一例外地都败下阵去,我要崩溃了……

在万般无奈之际,我向李国保提出要求去看守所,你们愿意刑拘就刑拘,愿意逮捕就逮捕,随便。作为律师的我很清楚,看守所就算再残酷,也有对嫌疑人起码的提审、换押制度约束,保障嫌疑人必要的睡眠也是看守所的法定义务,连续几天几夜剥夺睡眠,在看守所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为此,我向国保提出上述要求。不为别的,只为生而为人起码的睡眠权利。

“你就适合呆在这里!想去看守所,门都没有,去看守所岂不便宜你了?!”李国保以声嘶力竭近乎吼叫的方式,斩钉截铁地回绝了我的要求。

从2009年至今的8年中,因为反专制的缘故,我先后被中共当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过,先后体验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黑监狱、行政拘留所、看守所的滋味,尽管曾经呆过的浦东第一看守所也很残酷,但是我觉得最残酷的莫过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黑监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专门给良心犯量身定做的用于折磨、折服良心犯的酷刑总成。

新婚妻子被当作人质

新婚妻子2月25日凌晨与我一同被抓后,同样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监视居住。国保审问我:“你去越南干什么?见了哪些人?她是不是和你一起到中国来颠覆共产党政权的?”对此荒谬绝伦的说辞,我一笑置之。我一再声明,新婚妻子不懂中文,也不了解我的事情,你们应立即解除对她的非法拘禁。国保经过七八天的调查,已经确信新婚妻子与本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对她的抓捕和人身控制纯属非法。我要求国保解除对她的非法拘禁,但是国保置之不理。

国保显然知道我要和新婚妻子办理中方结婚登记手续的强烈心愿,所以一直不释放她,他们显然把她当作要挟我的一个人质。对特务机构的卑鄙和下作,我早有领教,但是这种对异国人士赤裸裸的绑架和拘禁,还是让我气愤莫名。我屡次跟国保说:“中国古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希望你们善待别人的婚姻。”国保则敷衍我:“我们也希望你能跟她完婚,你能不能出去与她结婚,取决于你自己,不取决于我们。”

我提出我出钱给她买一张飞赴我老家的机票,她肯定愿意摆脱囚笼去我家,我家姐妹可以照顾她,我妹妹也会英语。可以和她交流,她会在我家等我出来,如果她两个月签证到期后我出不去,我家人也会善待她,并妥善安排她回国事宜。结果又被这个毫无人性的李国保拒绝了。

新婚妻子被遣送,囚诗言恨

在我被抓第18天,身材矮胖、与我同龄的国保向我宣布:你的未婚妻已经于昨天被我们遣送回越南。国保没有征得我们同意,就违背双方意愿强行遣送。听到这个消息,我犹如五雷炸顶,气愤之下难抑内心伤痛,以至痛哭失声……

审问之余,我来回在囚室里踱步,疏解内心的压抑和悲愤。我试图把内心的愤怒和伤痛转化为文字,这也许就是鲁迅所说的“怒向刀丛觅小诗”吧。我边来回踱步,边在内心构思一首属于我的囚诗。囚室只有七八步的空间可以来回踱步,我在内心构思,在内心起草,在内心修改,在内心定稿。很快,一首七绝就在心里生成了:

七 步 踱
茉莉含苞花未香,
残冬余威肆虐狂。
群魔门破黑夜半,
厉鬼棒散鸳鸯双。
囹圄心悲书生恨,
情缘泪祭异国殇。
掳妻拆婚孽可作,
岂断后继再赴汤?!

我没有奔放的诗才,以前也很少写格律诗。囚牢中的这首小诗,几乎是我的处女作,它真实记录了一件刻骨铭心的伤痛。

对着日夜24小诗不间断拍摄我的摄像头,我用手指在掌心空书这首小诗,一遍又一遍,一天又一天,以此方式表达我无声的愤怒。每写一遍,似乎都寻到了复仇的感觉。我相信,在国保的监控视频里,一定会有我不厌其烦空书的部分,根据空书的笔画和笔序,一定能够“还原”出这首真切的小诗。

被逼写“不请律师声明”

大约三周后,我被从白云区警察培训中心转移到了位于番禺大石镇植村牌坊对面的广州市公安局警察培训中心。这是一处用废弃的警察培训中心改造成的黑监狱,广州市公安局新警察培训中心就在远远的对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期,窗帘可以打开,每逢周末,便可以看到成群的警察蜂拥到对面那幢楼。该黑监狱看守严密,大门口有持枪哨位,进出楼门必须经过一道密到连一只鸟都无法飞出的不锈钢大铁门,门口有值班看守,整栋楼内外密布监控摄像头。

广州市茉莉花期间被抓捕的良心犯都被关押在这里。囚室比白云区那边略大一些,窗子外边焊接着比手指还粗的钢筋,除了斜前方有录像设备外,房顶一角也安装了摄像头。看守的床位增加到两张,看守是两到四个,每天两班倒轮换。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处插翅难逃的黑监狱。

经历了一个多月黑狱的酷刑磨难后,我已彻底丧失对法律的信心。前期,我还时不时救命稻草般提一提法律,后期,提法律我都觉得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政治镇压就是政治镇压,不关法律的事,这里是法律真空地带,排斥所有法律,排除一切权利。国保屡次施压,让我写不请律师声明,一开始被我拒绝。后来国保开始有意识地“关照”我的家人,说实在话,那时内心觉得尤其对不住家人,所以,当国保语带威胁地提我家人的时候,我心想自己这样就罢了,绝不希望我的家人因为我的缘故受到任何牵累或者影响,所以被逼迫之下我就范了,写了此地无银的“不请律师声明”。

正如国保所说,这个案子从始至终没有律师介入,刘正清律师试图成为唐荆陵的辩护律师,结果刘正清会见时直接由律师变身为涉嫌煽动颠覆犯罪的囚徒。这是后话。

被抓一个多月后,有一天一个国保突然向我宣布:“艾未未被抓了。”在北京我见过艾未未,曾与李和平等朋友一起接受艾未未请客吃饭。我表面平静地说:“艾未未被抓与我有什么关系?”国保说:“没说你和艾未未有什么关系,只是告诉你,要放弃幻想,别心存侥幸,任何反对共产党的人都不会逃过我们的打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这里“进来”的朋友越来越多,高峰期有8个。我知道,茉莉花镇压正在扩大范围,向纵深发展。

监管新规:凡事报告,坐板思过,禁止走动

自从梁预审接手案件后,监管变得越加严格。凡事都要报告,比如上厕所、喝水都要向看守人员报告,获准后才能去做,否则不能做;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座位,更不得随意走动;如果没有审讯,要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坐硬板凳思过;办案人员进来要起立,等等。梁预审说,以前国保对你们“太宽松”了。

限定坐板思过的板凳是一个木板小方凳,别说像我这样骨瘦如柴的人,就是胖人连续坐几个小时都会硌得难以忍受,更不要说上午、下午、晚上要连续坐板思过。几天下来,我感觉屁股上就坐出了血泡,晚上洗澡时尤其难受。有时实在难以忍受,想坐在床上缓解一下,立刻招来看守的斥责……

如此严苛的环境之下,我身心均面临崩溃。晚上心脏难受得无法入睡。有几个晚上,心脏难受得厉害,不得不半夜起床,在囚室里来回踱步……

开始一两个月,趁国保不在的时候,我会迅速将所经历的主要事情记在一张白纸上,写完就快速放入我的抽屉里,以免被发现。我觉得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该案迟早要上法庭,我要为我的法庭辩护做必要的准备。

那是什么记录?那是充斥着简写符号和外人难以理解的偏旁部首的速记方式,比如新疆的疆,我只写其左半部分。一两个月下来,一张白纸几乎已经被写满。

有一天,梁预审的副手突然冲进我的房间,问我在写什么,并直接到抽屉里拿出那张已经写满字符的速记纸,转身要离去。我跟他论理,这是我的私人物品,你无权收走。但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在肆虐的警权面前,我的权利压根不值一提。

刘正清由辩护律师变身囚徒

大约被抓两个月后的一个上午,有一天我正在囚室里坐板,外面走廊里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湖南口音:“这是唐荆陵的房间吗?我是他家属委托的律师,要会见他。”凭口音,我就判断出来人是刘正清律师。话音刚落,我的囚室门就被推开了,刘正清直接就闯了进来。我正在惊诧,看守这么严密,刘正清是怎么进来的,他已经开始跟我说话了:“我是来会见唐荆陵的,我以为这是唐荆陵的房间。你要尽快写委托书,我给你带出去。”我已经顾不了国保不让请律师的禁令,马上在刘正清提供的空白委托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签好以后,刘正清离开房间,说去会见唐荆陵。说实在话,我内心非常担心刘正清能不能顺利出去。因为这里的环境有多严酷,刘正清可能不知道,但是我一清二楚。

没过几分钟,李国保带着手下怒气冲冲地来到我的囚室,厉声质问我:“你跟刘正清说了什么?你不是说不请律师了吗?”我回答道:“没说什么,不请律师那还不是你们逼迫的?”李国保对我的“摇摆”显然很生气,又对我高声吼叫、责骂了很久……

我估计刘正清这次凶多吉少,恐怕出不去了。果不其然,国保告诉我:“刘正清不知深浅自己往枪口上撞,我们只有把他留下来。”就这样,刘正清由辩护律师直接变成了一个颠覆的囚徒。后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个月以后,刘正清才获得取保候审。

拉稀

有一天,正在接受国保“白高帅”的审问,我突然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般闹腾,应该是因为中午吃了不干净的食物,憋不住要拉稀。那段时间,我隔三差五就会拉肚子。我马上要求去卫生间方便。

在卫生间里,我故意把拉稀的声音弄得很响,稀里哗啦的声音很大,外面一定能听到。方便完后,我回来跟“白高帅”抱怨道:“肉是臭的,鱼是臭的,豆腐是臭的,菜是酸的,怎么可能不拉稀?”听了我的倾诉后,“白高帅”说会如实反映此事。

此后,伙食卫生状况略有改善。

被迫写生意计划

经历了疾风骤雨的两个多月后,案件进入平缓期。李国保找我“谈心”。经历了前面锥心刺骨的专政之痛以后,我很清楚这种表面上的“循循善诱”不过是李国保的假仁慈和新花招而已。谈话中,他话里话外透露出这样的意思:“你只要肯跟我们合作,别说是做生意,就是想恢复执业重新去做律师,都不是什么办不到的事情,关键在于你的表现。”

我当即不卑不亢地答复李国保:“我固然希望重新执业,这是我所钟爱的职业,但是绝不接受附加任何先决条件。如果让我以违背良知的方式去获取律师执业权,那我宁可不做律师,这年头干什么不能吃一碗饭?”听了我的回答,李国保悻悻而去。

大约三个月后,宁夏口音国保问我:你出去后打算干什么?不会继续反对共产党吧?我知道国保的用心,他们无非是担心我出去后继续反共,如果有个小生意或者职业拖住我,那么我整天只能忙于生计,疲于奔命,哪还有空管共产党专制不专制?

我说:“出去后想做律师,但是你们不让我做,那我只能做个小生意。”

“宁保”问:“做什么生意?”

我回答:“开个北方饸饹馆。”

“宁保”说:“光说不行,你必须把你的详细生意计划写下来,打算投入多少资金?在哪里开店?需要几个人手?只有让我们相信你真的想做生意了,我们才会放你出去。”

按照国保的要求,我写了一份“生意计划”。

“共产党专政”是中国法律的精髓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期,自称西南政法大学科班毕业的梁预审问我:“中国法律的精髓可以归结为五个字,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回答:“以事实为根据。”

梁:“不是。”

我:“以法律为准绳。”

梁依然摇头:“不是。”

我继续搜肠刮肚:“法律之统治。”

梁:“不是。”不屑地白了我一眼以后,梁预审给出了标准答案:“是共产党专政”

听了梁预审的高见,我突然有一种醍醐灌顶、电光火石般的顿悟!可不是吗?梁预审说得一点没错,“共产党专政”确实是中国法律精髓中的精髓。不要说宪法规定“共产党领导”;不要说刑法设立“颠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一大堆恶法罪名,其中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里的罪名几乎全是用于保障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恶法罪名;也不要说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中把维护共产党一党专政作为最高宗旨来贯彻,比如律师法就把反对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执业禁止的情形;即便是最没有政治属性的民商事法律里面也若隐若现贯穿着维护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立法用意,比如公司法里就专门提到公司成立党组织的问题。

梁预审对中国法律洞若观火的认识,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贼不打自招

被抓以后,在种种酷刑的淫威之下,我甚至被逼迫写了悔过书和保证书。但是有一件事情始终没有松口,那就是:我2月20被殴打是国保主使的。一群国保叫骂过、狡辩过,试图改变我,但是始终没有折服我。

有一天,“笑面虎”跟我说:“你被打那个事情,我问过了我们的弟兄,他们说没人打你。广州市公安局自孙志刚事件后,警察不再打人了。可能是我们下面的什么部门为了维稳的需要才那样做的。”他的意思是,这个事情不是广州市公安局编制内的国保干的,是下面的哪个部门干的。尽管我不完全认同“笑面虎”的上述说法,但至少,他不得不承认了非常重要的一点:我2月20日被打系来自官方指令!

再后来,一个白白净净、很高很帅的“白高帅”国保在跟我的轻松玩笑中,无意中泄露了天机,不慎露出了马脚。

审案之余,“白高帅”偶尔会来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比如,因被打造成我胸肋部疼痛不止,他给我带来几贴没有包装的膏药,我跟他说最好是带着包装来,免得药味跑光影响疗效。下次再带来膏药时,果真带着包装来了。“白高帅”把膏药递给我的同时,露出了狡黠的笑容:“老刘喜欢戴套的啊?”我接过话头也调侃了一下对方:“那看来你是喜欢不戴套的喽?”

有一天,我跟“白高帅”提出:“我电脑里有许多私人数据,你们不应该侵犯与本案无关的我的个人隐私。”

“白高帅”装聋作哑:“什么私人数据,我怎么没看见?”

我:“我跟越南妻子的照片和视频算不算个人隐私?”

“白高帅”:“有你老婆的照片和视频吗?那我一定要看一看。”边说边露出狡黠的夸张笑容。

我立即意识到我说了不该说的话。马上改口说:“哦,是我记错了,应该不在电脑上。”

“白高帅”:“那在哪里?”他紧追不舍,“在U盘里?”

我:“不在U盘里。”

“白高帅”:“在MP5里?”

我:“不在那里。”

“白高帅”:“哦,那一定是在相机里,我回去看相机。”

“白高帅”的这一回答瞬间让我震惊了一下,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应该也马上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话,但是已经覆水难收。

行文至此,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看出了端倪:“白高帅”上文中提到的电脑、MP5、U盘等,都是我2月25日被抓同时被抄走的东西。抄家抄走了很多物品,但是唯独没有相机,因为相机在5天前的2月20日就已经被地球人都知道的那帮“劫匪”暴打我后劫走了。

“笑面虎”的真情告白和“白高帅”无意间穿帮的完美结合,轻易成就了一个新版“不打自招”的成语故事。我老家有一句俗谚:“贼不用打,三年自招。”哪里用三年,事发大概一两个月,我被打真相就轻易让贼家和盘托出了。

高度怀疑肋骨骨折

被抓三个多月后,我腿上缝针的伤痕已经逐渐好了,但是左侧胸肋部的疼痛一直没有减轻,平时大声说话、咳嗽特别是打喷嚏会格外疼痛,睡觉也一直不敢朝向左侧。我跟国保诉说:“民间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但是我的肋骨疼痛为什么快100天还不好?我怀疑是肋骨骨折!”我边说边掀开衣服,用手指指着左胸前后两处疼痛的肋骨。经多次向国保提出治疗要求后,国保说,会找医生给你看一下。

过了几天,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走进我的囚室,我赶紧向他诉说自己的伤情,并展示伤痛部位。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还没有等我说完病情,该“白大褂”就匆匆离开了我的囚室。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为取保获释后,我左侧胸肋痛又持续了近半年。直到2011年年底,我才逐渐敢朝左侧睡觉。

释放条件:退房、驱逐加取保

在经过三个多月一百多天度日如年的熬炼后,国保终于决定释放我,但前提是必须同意退掉小产权房、从广州驱离并接受取保候审。

一开始,我不同意退房。2009年我的律师执照被取消后,迫于生计,我不得不卖掉商品房,买了位于白云区南湖尾脉的一处小产权房,那是我的生计所系。但国保语气强硬:不退房就休想出去!拖了一段时间,国保毫不松口,其用意显然是要将我从广州彻底扫地出门。最后,渴望自由的心占了上风,我觉得为房子坐牢不值得,于是违心接受了这一屈辱的“城下之盟”。

被从广州驱离后,一个已经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的民事案子的三十几万律师费也从此化为泡影……

泪洒出租屋

我再次来到曾经租住的出租屋收拾东西。被砸烂的铁门已经更换,进入室内,蛛网密布,室内一片狼藉。看到居室里昔日的一切,想到如今已物是人非,我不禁泪流满面。看到我伤心痛哭的样子,疆籍国保退了出去。

在广州生活11年,我的生活物品和私人物品装满了一屋子。疆籍国保和矮胖国保只给我两小时时间收拾东西。很多东西只能白白扔掉,执业十年数以百计的案卷不得不当作废纸扔掉。最后,将价值两万元的室内生活用品折价1500元“卖”给了房东。

硬盘被换,数据清零

6月12日,我取保获释。疆籍国保、矮胖国保等4个国保同机遣送我飞赴内蒙老家。

回到家,打开电脑,突然发现我执业十年高达五六十个G的私人数据荡然无存,电脑硬盘也被更换为一个小的。这虽然不是价值连城,但至少是我的价值之城!全没了,荡然无存,片甲不留!

我按照国保留的电话尝试进行联系,但该电话永远是关机。我又尝试与他们曾留给我父亲的电话进行联系,电话拒接,我发短信交涉数据事。但是没想到接到了8条内容相似的回复短信:说什么我点播了深圳泰特生活加油站、北青网的什么娱乐、还有什么鬼快乐奥运等资讯,每条扣费1元,共8元。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思考

茉莉花镇压迄今已经过去六年多,但是每每想起其中的酷刑遭遇,还让我心有余悸,心绪难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是极权当局给良心犯量身定做的炼狱大法和酷刑总成,目的就是以异乎寻常、层出不穷的酷刑摧毁你的意志,通过挑拨离间使身陷其中的人们相互猜忌,相互毁容和自我毁容,相互泼污和自我泼污,进而打垮反专制运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只定向适用于良心犯,其他即便如杀人放火般罪大恶极的,也不会被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手段。2011年茉莉花期间,中共当局第一次大规模使用此这一手段,然后如获至宝,修法固定到2012年刑诉法之中。修法后,2015年709大抓捕,首次大面积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为公众所熟知。2016年,当局如法炮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苏州和深圳大抓捕之中,其手法已经驾轻就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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