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你想不通的问题,都有一个更加不堪的答案。
杭州来女士被丈夫许某杀害分尸,我和一位朋友聊了很久,大胆推测,小心求证,似乎得出个轮廓。
根据警方通报,两人因为财产等问题发生纠纷。而媒体报道则称,两人年少时是恋人关系,后来各自结婚,最后又组成了家庭。
从感情上看,貌似青梅竹马。但家庭和经济结构上,则是典型的半路夫妻:双方都会有意无意偏爱自己另一段婚姻的子女。这矛盾基本无法调和。
根据媒体报道,许某想把来女士名下的一套安置房留给前一段婚姻生的儿子,后者坚决不允。具体细节我不好臆想,但来女士的态度不难理解,那个孩子跟她毫无血缘关系,名分上的“ 妈”,他还不一定会叫,凭什么给他房子?
而许某如果心有忿恨,也属常态。在下一步的庭审中,估计他和辩护人会提交这方面的内容。既然跟来女士组成家庭,共享财产,他对财产的处置权,权限又在何处?这个他无力说服妻子,杀心随即而起。
媒体没有披露许某儿子的年纪和婚否,按照许某的年纪推算,儿子恐怕已经要婚配了。来女士那套房子的去留,很大程度会决定许某是否断子绝孙。敢为这个杀人的,绝不只有许某一人。
这样说,倒不是为许某辩护。但是退一万步,许某天生便是大奸大恶之人,又是什么风俗和制度,非得强制夫妻一定要共享财产,逼得好几把勺子都往这一口并不丰盛的锅里搅斗呢?
来女士的消息曝光后,我看到一个著名的女权营销号在煞有介事地科普如何防止在婚姻内失联。我就想问您老一句:都活成这样了,为啥还不离婚?
这再次验证我的一个独家发现:沉迷于田园女权的女人,一般都有点穷——心穷。她们看上去很愤恨笼统的男权,但在现实生活里,她们急切拥抱世俗规则,热衷于出卖子宫,钻研如何卖得更贵。而如果挂上去的卖单迟迟不成交,或者只能以跌停价卖掉,她们就会更加仇恨“男权”。
一个经济和精神都独立的女人,不会是这样的嘴脸和做派。
有点跑题了,继续回到来女士一案。她的死,很像一个创业公司的俩合伙人谈不拢利益分配,张三就掏出匕首安排了李四。
要减少这种血案,有两种办法:远离张三这种垃圾人;合伙前跟张三签订严密的契约,穷尽两人可能遇到的冲突。
在我看来,后者更重要,因为张三的杀心永远不会写到脸上,甚至分尸把妻子冲进化粪池之后,还能对着警察和记者侃侃而谈。
更有一些人的命运角色,一直在张三和李四之间摇摆,而明晰的契约,撇清的关系,则会将他们遭遇匕首的可能减至最低。
期望婚姻和另一半能带给自己什么,不如把这期望转化为自我期许,问问自己有多少筹码和心力,是否能够跨入婚姻,参加一场起码还算公平的交易。
做不到这些,轻则鸡毛掸,重则绞肉机。
被男友组团谋杀的江苏21岁女生李某月,就缺少这样的认知。她的闺蜜对记者说,在结识现男友洪某时,她刚结束一段感情,而刚跟洪某谈上,她就告诉闺蜜自己很快就要结婚。
一个21岁的小姑娘,大学刚毕业,工作还没找,这么着急结婚干嘛?无论是缺爱还是缺钱,这都是一步败招——她给了那男人对她为所欲为的机会。
更多细节证明了这些。李某月还告诉闺蜜,男友洪某在“保密单位”工作,可能是太“保密”了,以至于该闺蜜现在还不敢告诉记者究竟是什么单位,只是承诺会告诉李某月的父母。
但李某月连闺蜜都告诉了,还在端午节带洪某回老家见父母,不可能不告知父母洪某的工作单位。
李某月的父亲是个工人,母亲是个幼儿园老师——如果不是公办园,收入不会太好。李某月对洪某工作单位的轻信,直接导致他们一家人跟洪某关系失衡。
新闻报道中,这种失衡体现在李父在警方通报案情前,从不怀疑洪某,还有个细节,李父告诉记者,他不愿意因为女儿失踪的事儿,过于麻烦洪某。
在今日头条的新闻跟帖中,很多网友夸李父善良。但饶是再善良,他的表态也不合常理,但如果他一直相信洪某是“保密单位”的有为青年,他的表态就很符合逻辑。
这是一个老人的善良,更是一个底层准岳父的软弱。
一切都源自李某月跟洪某在地铁上的邂逅。现在看来,不可能是李某月搭讪洪某,那么洪某搭讪李某月,肯定也是冲着她的颜值和气质去的。然而,对两性相识来说,地铁这种场合的信任度和透明度都畸低,却又不像迪厅和按摩房那样自带风险提示,当时刚满20岁的李某月对此却浑然不知。
我不是说地铁上不能搭讪异性,或者拒绝任何搭讪,而是在搭讪被搭讪之后,你必须还要继续验证对方的身份和秉性,至少他的单位不能对你保密,你也至少得认识他几个熟人。——如果你想恋爱结婚的话。
李某月并不知道,中国目前似乎没有单位需要保密到连名称都不敢说的地步,真正的保密单位,也不太会雇佣一个24岁的小青年,容他在地铁上随便搭讪小姑娘,还租房同居。
除了诈骗犯,这年头谁出门还自称保密单位?
可惜李某月并不清楚这些。她很快跟洪某同居,还憧憬着尽快结婚。
这里,她又犯下一个失误。在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空乘专业毕业后,她没有去工作,跟家里讲要考专升本,却跟大她3岁的洪某住一起,前途已经完全被洪某操控。
如果有人跟我抬杠,说租房的钱都是李某月出的,或者她跟洪某AA的,我无话可说。可我见过太多这种情况,一个刚毕业的女孩,为了省点租房钱,而很快跟“恋爱对象”同居。
天底下哪有白住的出租屋。李某月的父亲和闺蜜都对记者说,两人有时候会争吵,李某月失踪报案时,洪某也告诉李父,他和小李因为“洗漱问题”吵架。
“洗漱问题”或是托词,但真正的问题至少没有严重到让李某月发觉有生命危险的地步。
那么,李某月是如何评估她跟洪某的同居生活的?她向闺蜜和父母隐瞒了什么?她又因为寄身于洪某,忍受了什么?
这一些,或许以后的庭审会披露,或将永远是谜团。她的经历则会提醒无数年轻人:即使你的经济尚不能独立,任凭厚着脸皮啃老,也不要依仗“另一半”。
这不,在李某月失踪后,有传言说她还拿走男友几万元,她的闺蜜怀疑是洪某放的风。人被他杀了,还要诛心,洪某何其毒,李某月何其悲。
李某月和来女士都不会白死,凶手即将被惩处,更多的人也会觉醒——可以死于孤独,绝不死于“另一半”。
BB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