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这个名字,自古就是“清官”“忠正”和“清廉”的代名词。
在历史的长河中,很多事情都是大多数大众认为对的,就往往会被定义为真的了,一件事,一句话,十传百,百传千又千传万,最后就被误解为真相。
百姓都知道,包拯的官职是开封府尹,大家就都认定包拯就是河南开封人。但是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包拯出生于安徽合肥并成长在安徽。这两种说法自古以来一直存在着争论。大多数倾向于包拯是河南开封府的人,而后人们就把包公祠也建立在了开封。
河南省巩义市安葬着北宋王朝的九个皇帝,而包公墓就建在宋真宗陵旁,是一个陪葬墓,有很高的封土和墓碑。我们都知道,臣子死后能在帝王陵寝旁陪葬,是这个臣子家族莫大的荣幸。
著名的唐太宗昭陵陪葬墓有167座,里面埋葬的不是皇族就是功臣,其中有长孙无忌、魏征、房玄龄、高士廉、尉迟恭、李靖、段志玄、程知节、唐俭、秦琼、温彦博、孔颖达等等,全是名臣名将。
包公是宋真宗、宋仁宗两朝名臣,则他的墓地建在宋真宗陵旁陪葬,一点也不奇怪。地方史志,如明代嘉靖三十四年修订的《巩县志》,也明确说包公墓在“巩县西宋陵”中。清代顺治以后各时期的《河南通志》一脉相承,均以此为据。
但是,包公是庐州(今安徽)合肥人,传说,包公是在合肥去世的,临终前,让家人为自己做了21口同样的棺材,由合肥当时的七座城门同时往外出殡。即自宋以后,合肥郊区就建有据说安葬有二十一口棺材的包公陵墓群。
那么,一个重要的问题:包公究竟是埋在巩县还是合肥?
按常理判断:包公的真墓是在巩县;合肥的陵墓群应该是包公考虑到自己生前执法如山,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贪官污吏,为免受身后遭到焚尸碎骨的灾难才摆迷魂阵设的疑墓。
在几十年前,考古专家们曾对包公墓进行了发掘,而当专家们挖开墓葬之后,才发现该墓原来是一座“假墓”。一直到1973年安徽合肥东县解集乡包村做了一个建钢铁厂的决定,这种大型的工厂需要占据很多土地,为了确保附近一些古文物不被破坏,所以对周边古墓里的古文物进行了迁移,在迁移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了包拯的家族陵园。
此时的文物迁移工作已经进行了一半,为了保护包拯家族的陵园,考古专家们进行了抢救式勘测。就在考古专家们对墓地勘测时,对眼前的场景手足无措,因为陵园中大小墓穴竟有二十一处之多,到底哪座墓穴才是包拯的墓穴呢?二十一处墓穴从外观上看,基本是一摸一样,考古专家们也无法确定哪座是包拯墓。
最先发掘的是一个离中心墓群比较遥远的一座小型墓,标识为1号墓。1号墓面积很小,墓室非常简陋,发掘人员却挖出了一口非常珍贵的金丝楠木棺材!这就让人相当意外了。更意外的是,楠木棺材旁边有两块破碎的墓志铭!
要知道,常规的做法是一座墓葬一口棺材就只有一块墓志铭,这里却出现了两块。而其中一块让人惊讶——上面写的是“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显然,这是包公的墓志铭!另一块已缺一角的墓志铭上则写“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是包公妻子的墓志铭。
那么,棺材里的骨骸是包公的还是他的妻子董氏的呢?工作人员好奇地将棺材打开,发现里面的骨骼并不像正常入葬的人的完整骨架,而是凌乱的一堆,甚至某些骨头是破碎的。工作人员推测,这座墓并不是墓主人的原葬墓,而是迁葬墓。应该是原葬墓被盗过以后,有人匆忙间将这些碎骨头收集起挪到这里来的。至于棺材里的骨骸是包公的还是他的妻子董氏的,工作人员从中精心挑选出34块送北京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骨头均是男性的,其主人年龄应在40岁以上。即,如果说这些遗骨必定属包公和包公妻子董氏其中一人的话,那就应该是包公的。
那么,包公的原葬墓在哪里呢?是谁将包公的遗骨打碎的呢?又是谁将包公的遗骨转移到这个1号墓的呢?一开始,大家都认为居于墓葬群最中心、规模最大的6号墓属包公的原葬墓。但随着6号墓的发掘,人们在墓内找到了董氏墓志铭石碑缺掉的那一个角——即6号墓乃是董氏的原葬墓。
就在专家准备对其进行定论时,守墓老人的一席话却震惊了所有人。据守墓老人称,自己在此地守了一辈子,专家挖开的墓葬并非是包拯的真实墓葬,真实的包公墓其实在油菜田的田拐处。专家们听完后将信将疑,随后便根据老人的描述进行寻找,结果还真的找到了一座墓葬。在将墓葬挖开后,专家们惊讶的发现,该墓葬比之前的包公夫妇合葬墓规格更高。除此之外,墓葬中还出土了一件“十二时俑”,而它的出土更是确定该墓为包公墓的铁证。因为宋代对官员陪葬品级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二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陪葬“十二时俑”,此俑与包拯的身份恰恰符合。之后专家又将原葬墓中的骸骨做了鉴定,包拯身高大约在1.65米左右。
包拯的真实墓葬虽然规格不低,但是其中的陪葬品数量极少,甚至墓内连棺材都没有,如此奇怪之事,专家们也感到非常惊讶。考古学家在真相面前依旧是一脸的不可思议,他们都觉得这个墓穴过于简陋狭小不到30平方米,与包拯当时的身份显得格格不入。也有不少专家认为,包拯的墓很可能被金兵盗掘过,为何墓葬破坏程度不大?可能是因为墓中并没有太多值钱的宝物,导致掘墓的金兵对其兴趣骤减,因而才让包拯墓免除了一场灭顶之灾。
直至后来他们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包拯空墓之谜才被揭开。原来自“靖康之耻”后,金兵大举进犯中原,北宋皇室被抢掠一空,不少王公贵族的大墓也被金兵破坏。为了防止金兵的盗掘,包拯的后人便将包拯的遗骨与陪葬品全部迁走,埋进了其夫人董氏的墓冢中,这也是为何专家挖开第一座墓葬时,发现两块墓志铭的原因。
后来专家还发现了一个东西,就是盗墓贼的留言,上面写着“包公清廉,吾辈佩服”,这也是盗墓贼没有盗包拯墓里面陪葬品的原因,由此看来包拯的确是“包青天”,不然盗墓贼也不会出此言了。
古代注重死者会带走很多陪葬品,同时期处于该社会地位的官员,没有一个像包拯一样的官员。一般这个地位的官员在,在自己死后会在自己的墓穴中放置大量的陪葬品,例如:黄金白银,玉器宝石和珍贵瓷器。但是这个古墓中除了古代必要的物品,基本上没有多余的奢侈品,找到的文物,只一共出土了50多件。
民间一直传说,包大人正直无私,从不贪恋钱财,即使是在告老还乡之时,宋仁宗御赐其一片在庐州养老的土地,他都婉言谢绝。此次的发掘过程中,专家们并未发现任何贵重物品,也直接证实了传说中包拯的“清廉无私”所言非虚。
如今的包拯墓,已被完整迁移到包河东南畔,相关部门还在此地建立了包公墓园。此后,包公墓又被我国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包拯为何在历史上享有大名?为何被后世演义再三推崇?其根源是因为,包拯在历史上弹劾了三位三司使。且看北宋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载:
“包孝肃为中丞,张安道为三司使,孝肃攻罢之。既而召宋子京,孝肃又言其在蜀燕饮过度,改知郑州。已而即除孝肃,遂就命。欧公时为翰林学士,因疏孝肃攻二人以为不可而己取之,不无蹊田夺牛之意,孝肃虽尝引避,而终不辞。元佑间,苏子由为中丞,攻罢许冲元,继即除右丞。御史安鼎亦以为言,二人固非有意者。然欧公之言,亦足以厚士风也。”
叶梦得是宋代著名的史学家、大词人,活跃在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年间。其祖父辈在宋仁宗朝庆历年间即出任翰林学士,母亲也是苏门四学士之晁补之之女,叶家可谓官宦世家。叶梦得本人虽未亲身经历宋仁宗朝,却对仁宗朝掌故颇为熟悉。因此,关于包拯弹劾三司使的这段记载可信度极高。
这则记载中提到,当时包拯担任的官职为御史中丞。在宋代,御史负责弹劾百官,御史台最高长官便是御史中丞。身为御史中丞的包拯,在宋仁宗年间接连弹劾掉了三位三司使,正因为如此,包拯名震天下,成为百姓心中不畏权贵,仗义执言的楷模。
不过,若我们细细考核这段历史,就可以发现,被包拯弹劾的三位三司使,并非是什么贪官污吏,更绝非什么大奸大恶,这三位三司使,都是有才干,有名望,但是在个人品性,即私德上有些瑕疵的宋朝名臣。
第一任三司使上面史料中没有提到,那人叫做张尧佐,乃是宋仁宗宠爱的张贵妃的伯父。此人在历史上颇为精明强干,是从基层一步步做起,在民间口碑很好。他出任三司使其实是有资格的,但是,包拯提出,张尧佐乃是外戚,祖宗制度外戚不可重用。因此,张尧佐被罢黜。
第二位三司使是张安道,此人乃是宋朝大大的贤臣、名臣。张安道,名方平,字安道,此人天资聪明,过目不忘,从政之后多有建树,几次出使契丹,在仁宗后期上书革除弊政,深得士大夫敬重。苏轼一生都以张方平为师,更将张方平比作三国时期的诸葛亮。
换言之,张方平不但有才,并且是位忧国忧民的好官。那包拯为何要弹劾张方平呢?原来,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买入了某家一处宅院。包拯以为,张方平是仗势欺人,不配担任执掌国家财政的三司使。
包拯用词非常犀利,在弹劾奏章中抨击张方平“无廉耻,不可居大位”。经过有关部门调查后,并未得到张方平利用权势欺压百姓的确凿证据。不过,按照宋朝官场惯例,只要是被御史台弹劾,那么,相关官员就会立刻被停职。
张方平被罢黜了三司使。继任者为宋子京。这宋子京,名宋祁,字子京。这人就更加有名了,他有一句著名的词,广为流传,叫做“红杏枝头春意闹”!因为这首词,宋祁也被后人称之为红杏尚书。宋祁为何会被罢黜呢。叶梦得记载说是“在蜀燕饮过度”。就是宋祁在四川当官的时候,喝酒开会超过了规制了。叶梦得这话说得含蓄。其实,包拯是弹劾宋祁生活作风腐化,男女关系混乱。
在别家史料记载中提到,宋祁家中已经有十多个小妾,可是,在四川为官时,依然买了许多歌姬舞姬,整个在家中吹拉弹唱。包拯认为,三司使乃主持一国财政之高官,生活作风必须严谨。宋祁这种人,根本不配做三司使。于是,宋祁也被停职反省。
在历史上,包拯是一个品德非常严谨,一生对自己要求极为严格之人,他不像后世演义中那样精明,那样能审案,但是做事情循规蹈矩,有板有眼,不徇私情,这一点是世所公认的。
一身正气冲天地,两袖清风鉴古今的包拯病逝后,老百姓莫不伤感,宋仁宗亲自到包家吊唁,并宣布停朝一天以示哀悼。当时欧阳修曾说,包拯一辈子“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着在朝廷”,这个评价是准确的。
一生清正廉明刚直不阿,去世后栖身于如此简陋狭小之所,实在令人扼腕。有人呼吁,应该为包拯重新风光大葬一次。但也有人说,像包拯这样的清官,一生两袖清风不在意这些奢华的表面,包拯也不是为了名声才如此勤俭爱民,包拯当时下葬的选择,肯定也是他自己如此要求的,如果刻意地去为包拯修建奢华的陵园,不仅不符合这位千古廉吏的作风,更会与他生前的意志相违背!
所以还是保留原样是对历史也是对当事人最大的尊重,还能让后人看到一代清官是如何对待自己的身前身后事,对后人也是一种极大的榜样!百姓都知道包拯的好,心中有包拯足矣,再奢华的陵园也换不到的百姓心中的地位。
在包公墓中出土的北宋《包拯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志长123 厘米,宽122 厘米,厚13 厘米。四周盖顶斜坡,中部平整,阴刻4 行篆书:"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16 字。志石近正方形,长126 厘米,宽125 厘米,厚14 厘米,刻文51 行,每行59 至63 字不等,志文楷书,全文约3200 字。《包拯墓志铭》楷书全文 :
宋故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东海郡开国侯、食实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金鱼袋、赠礼部尚书、谥孝肃包公墓志铭并序。
枢密副使、朝散大夫、左谏议大夫、骑都尉、濮阳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吴奎纂。朝奉郎、尚书屯田员外郎、知国子监书学兼篆石经、同判登闻鼓院,上骑教尉、赐绯鱼袋杨南仲书。甥将仕郎、守温州里安县令文勋篆盖。 宋有劲正之臣,曰包公。始以孝闻于州闾,及仕,从州县累迁至于二府,卓立于时,无所屈。提举有明效,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达于远方学者,皆不以其官称,呼之为公。公之薨也,其县邑公卿忠党之士,哭之尽哀。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若相属也。
公讳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甲科,初命大理评事,知建昌县。时皇考刑部侍郎家居,皇妣亦高年,乐处乡里,不欲远去,公恳辞为邑,得监和州税。和邻合肥,皇考妣犹不乐行,遣公之官。遂解官终养。积数年,皇考妣继以耆终,公居丧毁瘠甚,庐墓终制。
丧服除,又二年,方调知扬州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公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人来告私杀牛者,公曰:“何为盗割牛舌?”盗即款伏。进丞大理,代还,知端州。州岁贡砚,前守率数十倍取之,以其余以遗权贵,公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迁殿中丞,还为权度支装判官、勾当东排岸司。才数月,御史中丞王公拱辰援唐制,乞增置御史里行。遂拜公监察御史中里行。未几,改监察御史。建言国家取士用人不得实;岁赂戎狄非御戎之策,当选将练兵;国任宰相,系时安危,当取天下公议,凡数十事。时边郡有警,乃一例调发禁军。公言:善马精兵悉出于外,扈卫骁锐为之一空,朝廷忧患恐深,然河朔之民禀气劲悍可用,今河北河东所籍民兵,以户上下,故多隐匿。如约李抱真之法,以丁力众寡,登降其数而籍之,不及数者即舍之,取其中富贵者,出钱谷给籍丁之贫家,则内外治平矣。选使契丹国。虏中神水馆之驿舍,传有凶怪,人莫敢居,前此数日有三驺入其间,如有物击之仆地。公径入居之,戒从者:“虽有凶怪,毋得言。”至旦,亦无所恐。
为三司户部判官,赐五品服,出为京东路转运使。未几,改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府西路转运使。诏许朝觐,既辞。会有他路监司有对自求改章服者,上不悦,因传宣曰:“包拯任陕西,当得金紫。”亟令赍赐,行次华阴受服焉。徙河北路,未行。擢为户部副使。尝奏事。上询及本朝并唐编户多少之数,公退而遍考诸史,具陈历代本末。因言:“持政之仁暴,惟在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慎知三者,则衣食滋殖,黎庶蕃息矣。”上深然之。
皇二年,擢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大臣。判毫州、宣徽南院使、建武节度使郭承佑贪暴不法,公力疏褫其宣徽使、南京留守。以散节为许州兵马都部署。典祀明堂,恩迁兵部员外郎。三司使、户部侍郎张尧佐除宣徽南院、淮康军节度、景灵宫、同群牧置,兼领四使,群义凶凶,公与同列及御史偕上极谏。事未即改,疏复连入。遂罢尧佐宣徽、景灵宫二使。公亟言当以祖业为重,亲连宫掖,不可用为执政之官。上感其忠恳,因定今后妃之家,不得任二府职事。又写上魏郑公三疏及条七事。其论辟奥,深补于时。
四年,进龙图阁直学士,复为河北都转运使。前此,尝建言河北屯兵无事,时用不余,清移屯内地,以省大费。事寝不报。至是,复陈其数,欲诸州才足城守外,屯泊之兵,悉俾还营,或散处垒就粮食,或三年一代,遇有紧急,实时起发,必无后期不及之患。议者复谓戍兵不可骤损,则可训练曩所置义勇十八万。教义勇以秋冬三月番休,按阅补以粮食,岁费不过屯兵一月。用一州之赋,可充乡兵一岁之用,此利害灼然甚明。上意向之,大臣议不合,乃止。
数月,徙高阳关路都部署、安抚使、知瀛州。自讲和契丹,北边为无事,守将以宴嬉馈遗为称职。公选其辞气瑰奇、素习边事,有实材者,委而用之。约其经用,罢公钱贸易,籍一路吏民所逋负积岁不能偿者十余万,尽奏除之。以丧子,丐便郡,得知扬州。旋改庐州。公性严毅,有从舅犯法,公挞之,自是亲旧莫不畏服。迁刑部郎中。至和二年,坐保任非其人,降兵部员外郎,知池州。明年,还旧官,徙知江宁府。
俄召归。进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府有旧制,凡诉讼,诉牒令知牌司收之于门外,却不得径至廷下,因缘为奸。公才视事,即命罢之。民得自趋至尹前,无复隔阂。有讼贵臣逋物货久不偿者。公批状,俾亟偿。贵臣负势,拒不偿,公当即传贵臣至庭,与讼者置对,贵臣窘甚,立偿之。中人有构亭榭盗跨惠民河急硎墩撸会有诏书,废墀便河庐舍,完复旧坊。中人有言地契如此。公命出地契一一审验,有伪增步数者,掘土丈余,得河急硎叮即毁彻。中人自服。遂坐夺官。尝有二人饮酒,一能,一不能饮,能饮者袖有金数两,恐其醉而遗也,纳诸不能饮者,能饮者醒而索之,不能饮者拒之曰:“无之。”金主讼之。诘问,不服。公密遣吏持牒为匿者自通取诸其家。家人谓事觉,即付金于吏。俄而吏持金至,匿金者大惊,乃伏。
嘉佑三年,除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兼理检使。公之总风宪,法冠白豸角立,峨然有不可凌之势。其所排击,曲中理实,坏阴邪之机者,莫敢妄发。至于时事,多所建言,请立皇嗣,条责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以职事,御史府自举属官。谏官、御史不避二府荐举之人,待制以上,得至执政私第,损休假之日,皆自公发之。理检例为空名,及公领事,有称冤滥沉屈者,咸为理正。
四年,除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异时,管利柄之臣,概以丰财为意。公所莅职,常急吏宽民,凡横敛无名之入,多所蠲除。剖析裁量,转虚为盈。军需所用物,预先计度。旧库务所须官物,科于郡县,贾增数倍,靡费称是。公为置官场和市,民无科调之忧,物无虚直这耗。剑南酒户,岁入宜布四十余万匹,甚患其苛,及罢建河用之物共十余万,吏员失官缗帛,触罪罟械系,或数十年不能自存,或逃亡远地。其系者,公皆释之。与为期以输。率如期至。三部诸司所举吏,承前制多因循冗杂不可用,公悉得当举之官,属官又得自举。
六年,迁给事中,充三司使。数日,迁拜枢密副使。公之举止,以义以正,达于几微,敷奏明辨,娄引大体,裁国论之当否,奏议平允,与人不苟合,不以辞色假于人。正色昌言,时望弥洽。上所倚重。体念备至。
七年五月己未,方视事,疾作以归。上遣使赐良药,辛未,遂以不起闻。车驾幸其第临奠,辍视朝一日。子才五岁。上顾见,惨怆久之。谕左右曰:包拯公而忘私,不邀阴幸也。灵堂置御寺傍,吊赐交至。
公幼则挺然若成人,不为戏狎,长弥勖厉操守,不作私书,绝干请,慎交游,喜读书,无所不览,至于辅世康民,致君立节,可以训臣人之失。公性峭直,立朝刚毅,为国家事,词严气劲,件析明白,闻者莫不竦然服从。
其使契丹,国事已毕,虏于公将还时,尝令典客张宥言雄州新开后门,诱纳亡叛,探刺疆事。公曰:“州郡开创门户,无关两朝之事也。假若雄州欲刺知此事,自有正门,何必侧门耶?今馆伴以此为言,本朝岂尝问涿州开门邪?”虏意沮,不敢复言。
其河北路人户累值灾伤,及公为三司户部副使,每以平时科输,从不厚取于民。或水旱之灾,米价高,民食不足,田租必改动之,裕于民而已。广平两监牧地,占邢、洛、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多濒漳水。名为沃壤,公奏请民得自占,岁入得粟六十余万。群牧司复视其事,不报。至是,公亟奏言:“为政,夺民膏腴为不牧之地,非仁厚之意。”诏以还民。
庆历初,范宗杰奏榷解州盐,官自置场,列置县所鬻之。转盐诸郡,吏承其役。破产者不胜其数,兵士逃亡死损,议者皆言其非。诏公往视,且经画之。公请复通商旧法,迄今为便。
又奏罢秦陇所斜谷造船材木数十万,及七州所赋建河竹木亦数十万。公请以宽民恤物为先,委三司专得天下逋负。公承诏,除数十年追胥未入者,总一千二百万。
公虽甚疾恶,至人情不及,推以恕心,故其威严而无苛猛,民人爱之,有君子之风。庐州郡守刘筠为前朝名臣,既没,其嗣亦陨。公少为筠所知,及亲近恳请以筠族孙为其嗣之后,丐还田宅。从之。
公言治乱兴衰之迹,与人论辨。公守法持正,敢任事责凛凛然有不可夺之节,盖孔子所谓大臣者欲!前后奏议为十五卷,皆授据古谊,究治时病,明德者之言。
公高祖讳业。曾祖讳袭,俱潜处不仕,赠太子少保;曾祖妣氏,追封荥阳郡太夫人。祖讳士通,赠太子少傅。祖妣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皇考讳令仪,赠至太保。皇妣张氏,追封为阳郡太夫人。初娶(李氏,早卒;续娶董氏,封永康)郡夫人。子,。,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诞,五岁儿也。天子念公之忠录诞为太常寺太祝,及官其族子若孙数人。女二:一女适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女适国子监主簿文效。以公之薨,朝命效为保信军节度推官,俾护丧归。即以嘉佑癸卯八月癸酉日,葬公于合肥县公城里。铭曰:公,德行躬。竭力于亲,尽瘁于君。峻节高志。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壹。,。,。,公。忧国,视民哀恫。念虑所至,声乎无穷。维仁能力,维义能果。大奸必摧,不顾细琐。大义发,每,,。,。止,能大其职,弗克远图,昊穹胡啬。维公逝殁。圣主咨嗟。多赐秩物,厚抚其家。都人感怆,及乎。为臣,。,万。惟令名之皎洁,与淮水而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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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8《包拯墓志铭》
图19《包拯墓原址》
图20《墓道两侧石壁上刻有宋代石刻〈二十四孝图〉和〈接引图〉》
图21《包拯墓室》
图22《包拯灵柩》
图23《包拯34块遗骨》
BB姬
